氣候在改變,莫拉克帶來的破記錄降雨,未來仍會被新的記錄打破。但是,莫拉克帶來的空前災情,絕不能再在臺灣重現。
Be surprised, but be prepared. 這是我們經營人生最重要的原則,所以我們會買保險,會注意住宅安全、行車安全、食品安全、衛生安全等,就是要小心準備,如此出現意外時,才能將損失降到最低,也才有重新再出發的機會。
此次八八水災,導致人們生命財產損失嚴重,其對整體民心士氣影響非常大。而颱風季還未結束,災難仍可能出現在全臺其他任何地點。現階段,最重要的應該是如何讓民眾安心。
各地方政府應該立刻做的就是實施防颱演習,找出各地最危險最需緊急撤離的民眾。同時,應該作好各項設備的檢查維護,並將相關的救災設備準備好,當然還包括預警通報系統,以避免於下半年再出現嚴重意外。而政府當趕緊發布緊急撤離規範,如氣象局預測雨量達某標準時,就應強制撤離某些易受災地區的民眾。至於每次大雨後,各水庫的水質污濁,導致部分地區需停水,應該設法解決此問題。如發布颱風警報後,應於特定地點,至少預備相當清潔水量,以備水質濁化後之緩衝。這些工作應該趕緊進行,以防下半年再出現災情。
當然,長治久安之計是要進行國土重規劃,找出那些地區民眾正處於環境危險地帶,然後規劃漸進的遷移方案。不過,這是非常困難的工作,舊民眾就算遷移後,仍可能有新民眾進入,沒完沒了的。若果民眾不對自身的生命財產負責,問題是不太可能根治。我國公權力長期積弱,這類民眾積非成是的狀況,已司空見慣。但大地的反撲是絕不留情的,由莫拉克颱風所造成的災情嚴重可見;民眾的環境意識必須提升,不能再心存僥倖。
最後,氣候變遷的問題已無法規避,此乃臺灣永續發展的重要課題。目前世界各國都已陸續展開因應對策,如英國已通過氣候變遷法,並成立專責單位,需定期向國會報告進度。澳洲為因應長期乾旱,更成立氣候變遷部,由中央統籌規劃。荷蘭因國土多在海平面下,提出了兩百年氣候對抗計畫,力保國土不被淹沒消失。美國則提出清潔能源與氣候安全法,除當前最重要的抑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課題外,也將因應氣候變遷納入規範。這是百年大計,絕不容忽視。何況氣候變遷是全球性問題,臺灣不可能自外於此。
個人近日正積極推動「敬請立法院儘速通過溫減法並正名氣候安全法」連署,預定在9月15日完成連署後送請立法委員們參考,希望民意代表與政府官員們能認真思考百年後的臺灣。設置網頁為http://cats.gcc.ntu.edu.tw/GHGsRdAct/GHGsRdAct.html,歡迎更多有志者前往連署支持。
圖說:
圖1:50年來颱風侵臺(氣象發布警報)次數,逐年次數與10年平均對照表。若採計實際登陸者,2000至2008年間,平均每年4.4次,2009年迄今只有一次。
圖2:臺灣26個長期氣候站,各站前五名最高降雨日出現年代的次數統計,由表中明顯可見2000至2009年間囊括最多的最高降雨量次數,意謂著降雨紀錄頻創新高。
圖3:2000-2008年間7、8、9月西北太平洋海平面溫度,相對於1968-96年間平均值的差值(oC)。正值代表海溫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