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6年資訊社會(或更精確的說,資訊網絡社會)的號角,在臺灣社會吹響後,過去20年,有關臺灣社會做為一個「資訊社會」的「主體現象」,所引發的討論或爭辯,猶如晨星,於今未烈。本人自1996年參與第一個有關「臺灣資訊社會」的整合型研究計畫(中央研究院主題研究計畫:資訊科技與社會轉型1996-1999)並發表<電腦架構的社會網路:社會學研究的新領域>(吳齊殷,1996)一文以來,即一直俯仰於此「領域」中,未曾一日脫離。在今年的「臺灣資訊社會研究學會電子報」之理事長祝詞中,本人曾有感而發道:
「本學會乃是目前臺灣學界唯一跨領域研究「資訊社會」、「傳播科技」、「網路及行動裝置」等,當代臺灣社會發展最關鍵之相關議題的學術研究學會。….然而多年下來,學會努力的成果,仍有其局限性,仍未獲得臺灣學界的正眼注視。如何讓更多人了解到資訊社會與傳播科技的發展,對整個社會的結構、文化、經濟、政治、法律與教育等,乃至對於個人的身心及行為發展的深遠影響,乃是本學會無可旁貸的艱鉅任務」。(吳齊殷,2016)
經過20年,臺灣社會已然轉型進入資訊社會,然而在轉型過程中,所引發的新型態「社會問題」,必須正視與深思,方能進一步深化並正向發展。
資訊社會發展的核心議題
早期資訊社會發展「未預期結果」,最先受到關注的問題是:人類社會的數位落差現象,始於美國1995年商務部國家通信及資訊委員會發布的數位落差"Falling Through the Net"調查報告。這份報告警告:雖然美國在電腦及網路的使用比例逐年提升,但是其使用隨著收入、種族、城鄉發展狀況及教育程度而有所差異。特別是隨著「社會整體近用」的逐漸提升,弱勢族群與其他群體在近用(Access)上的差距有逐漸擴大趨勢。此現象意味著:「資訊近用的提升並不必然會促成各群體間近用的公平機會」。有鑑於資訊社會的發展及資通訊科技對個人及社會的重要影響,臺灣社會亦於2001年開始關注數位落差現象(研考會,2002)。當時所關注的著重於資訊科技的近用普及和資訊素養的能力高低,之後心轉移至資訊應用的面向,針對個人生活在育樂、經濟活動與政治參與等各方面的資訊使用行為進行了解,側重其對個人影響的層面。
近年來由於寬頻及行動網路的普及,對於使用者在網路上所從事及參與活動結果與意義,也越來越為重視。在資通訊基礎建設日漸完備及各類近用管道快速發展下,從2011年開始,「數位機會」及「數位融入」逐漸成為政府與民間共同關注的主軸。然而,不幸的是,與數位落差形成的邏輯一致,數位參與的廣度及深度,仍與個人社經背景有極高度的相關性,青壯年、高教育學歷者相較於其他群體,更具備數位融入、資訊社會參與的機會與優勢。換言之,「數位機會」與「數位融入」,與「數位落差」一樣,都是「資訊社會」所面臨的難解問題。
從2001年的數位落差,到2011年數位機會與數位融入研究,基本上反映出當代臺灣社會「數位關懷」的典範轉移。近年資訊社會發展政策,即在強調「數位關懷」的終極落實。展望未來趨勢,本人認為必須從三個面向切入思考:第一、從縮減數位落差到均衡數位機會;第二、從網際網路社會到網絡公民社會;第三、從強調過程正義到注重後果公平。
電腦與網路的科技與設備,在資訊社會中的分布與運用情形;基本上是一個不均衡的傳散過程。這個不均衡的傳散,引發了數位落差現象。這是人類社會的既定社會結構使然,唯一可期待的是:讓近用數位科技的機會,變成是一種知識的「啟蒙」與動機的「萌芽」,讓弱勢「知曉」透過數位資源的近用,能獲得諸多「好處」,進而產生「善用」的強烈動機,才有可能幫助自己從絕對的社會不平等結構中脫身。在政策形成上,不再奢談「結構性」平等的問題,轉而專注在「個別行動者」解放的問題。
再者,欲深刻討論進行所謂「資訊社會學」的研究,必須扣緊「網路化社會」現象。網路社會的雛型在1996年起正式在臺灣「濫觴」,起初對於「網際網路」所構築的「虛擬社會」,能否有助於「公民社會」的形成與運作,充滿著樂觀的想像與期待。但進入21世紀後,此樂觀的氛圍逐漸被「事實不如所望」的憂慮取代。Web2.0的時代來臨之後,網路媒體對於人類社會資訊的傳散與取得,有了全新不同的可能性。從這個問題出發,本人(吳齊殷等,2008)認為這個公共領域的動力確實已存在於臺灣的資訊社會之中。
要達成這個理想的公民社會場域,不只要靠外在硬體設備的建構、減低數位落差、更是需要每一位民眾視自身為公民社會中的一分子,將公民社會的形成運作視為自身的責任。又因為知識共享勢必要建構在提供與接收相互交流的關係之上,在資訊網路社會的發展之下,有機會將個別散佈於世界各地的單獨力量,凝聚起來改變傳統實體社會的壟斷行為,進而將傳統社會吸納進入資訊社會的脈絡之中,彼此成為夥伴關係,從而提供給人民一個資訊全面的公共空間。(吳齊殷、呂心潔,2008)
在網路社會中,一個人發聲可以喚醒數千人,也讓他們更勇於捍衛社會公義。當網路社會行動者,透過身體力行,共構出資訊社會中多元溝通的場域,透過如此的互動,臺灣社會或有可能走向資訊全面流通檢驗的公民社會。而「數位關懷」政策的落實,就是讓每位使用者可以自由地享受知識共享的果實,更貼近民主的公民社會。而現在的眾聲喧嘩,可以看作是茁壯中的必然。
過去的「縮減數位落差」或「發展數位機會」,都在講求「過程正義」,意即著重在「獲取手段或工具近用」的機會均等性。新一代「數位關懷」的終極目的則是「後果公平」。換言之,當代資訊社會發展最重要的議題,不再是機會均等問題,而是與「天賦人權」聲氣相通的「後果公平、共享」的問題。
結語
當今「網路化的資訊社會」中有各種發表場域,FB、BBS、留言板、網路論壇、討論區,一直到個人或公眾的部落格,這類發表的影響力已超越傳統媒體,乃至影響訊息的取得。而使用者也察覺到這類公眾傳播更能夠獲取或提供關於他們本身的知識與經驗,尤其是被網路資訊爆炸灌溉長大的世代,有意識的閱聽、思考,驗證他們所見到的、傳播他們所認同的理念,一個人登高一呼可號召數千數萬人,也讓他們更勇於挑戰成人社會的陋習,更勇於捍衛社會公義的底線,要求彼此平等對話的空間與可能。2014年3月的太陽花學運,貼切地說明了資訊社會的可能面貌,進而讓社會大眾親眼看到與親身學到如何參與公共事務,開創屬於全民的公民社會。
參考文獻:
[1]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2002,<臺灣地區數位落差問題之研究>。
[2]吳齊殷,1996,<電腦架構的社會網路:社會學研究的新領域>,發表於資訊科技與社會轉型研討會,臺北市: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1996-12-20~1996-12-21。
[3]吳齊殷、呂欣潔,2008,<新第四權的共構>,《教育資料與研究》,第80期,頁129-146。
[4]吳齊殷,2016,<理事長的話>,《臺灣資訊社會研究學會2016年3月春季刊會訊》,頁4。
吳齊殷小檔案
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學士(1983),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社會學碩士(1989)、博士(1993)。
現任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兼副所長、臺灣資訊社會研究學會理事長、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合聘研究員、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合聘教授、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兼任教授、臺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研究所兼任教授、中研院社會所家庭與生命歷程研究小組召集人。
曾任中華心理衛生學刊主編、調查研究-方法與應用主編、臺灣社會學會秘書長、中央研究院調查研究工作室工作委員會召集人、美國北卡羅納大學人口中心訪問學人。
圖說:
圖1:電腦和網路的使用普及,宣告資訊社會已然到來。
圖2:FB、LINE以及各種通訊軟體,不只有通訊功能,還具有媒體傳播功能,影響力無遠弗屆。
圖3:2014年的太陽花學運,足為資訊社會成長世代的公民參與運動的範例。
圖4:作者小檔案用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