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我先觸殺他的。奧抖!奧抖!(Out! Out!

我對著二壘裁判大叫,雖然他應該聽不懂我在鬼叫什麼,但是我相信他知道我在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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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講什麼鮮卑語我同樣的一個字也聽不懂。只見他猛搖頭比手勢,意思是維持原判決:對方盜壘成功。我心想,「天啊!美國也有愛國裁判,今天難道要敗在這種可惡的裁判手上嗎?幸好除了二壘審外,其他壘審以及線審的愛國傾向並不明顯,而最重要的主審看起來是公正的。

1971828日,在美國賓州(Pennsylvania)威廉波特(Williamsport)舉行的世界少棒賽已進行到最後的冠軍爭奪戰,由巨人少棒隊代表遠東區迎戰美北隊。不僅兩隊的隊職員蓄勢待發,熱血的臺灣啦啦隊也從四面八方雲集而來,只是我們沒有想到世界少棒聯盟裡的某位美國裁判也正摩拳擦掌準備積極參與這場歷史性的戰役。我說那一位裁判準備積極參與比賽也許對他有些不敬,因為這的確違反了裁判的中立(公正判決)與被動(不介入或干擾比賽)的原則。當然我會這樣說也是因為當年那一位裁判明顯的積極行為正好與我有關,而當時的判決的確讓我對美國裁判大失所望(那是一個我們唯老美馬首是瞻,什麼都跟他們學的年代),所以那景象與過程直到今天仍然歷歷在目。

我在游擊手的位置可以很清楚的看著許金木投出的每一個球,也很清楚的感受到他面臨的「第一局困境」(First-Inning Jam, FIJ),從一個失誤開始,接著一個盜壘加上一個四壞球保送後,面對可怕的第四棒麥克林登(Lloyd McClenden),結果是一個失投被打出全壘打失了3分。投手常常因為FIJ而在第一局失分,之後才慢慢穩定下來。FIJ除了可能是投手自身情緒不穩或暖身不足的原因外,也可能來自於陌生的球場,陌生的球隊(與他們的戰術),陌生的觀眾(與他們的行為),陌生的打擊者(與他們的表情或姿勢),陌生的氣候等等,但是最重要的原因多半是陌生的主審(與他獨特的好球帶)。投手不被允許與主審爭辯好球帶,只能盡快去適應,否則只有啞巴吃黃連,倒霉的是自己。美北隊的第一棒因為野手的失誤而上了一壘,接著他竟然盜二壘。世界少棒聯盟的規則不允許跑壘員在投手投出的球未到達本壘板上方之前離壘,因此盜壘成功率很低。捕手涂忠男很盡職的把球傳到二壘壘包前,我也在對方滑進二壘前一步就接到球,觸到他,但是令我非常驚訝的是,這位二壘裁判叔叔竟然張開雙喊:「Safe!」

裁判最重要的特質是「公正」與「足夠的專業知識」。公正才能維持健康的競爭環境,而足夠的專業知識才能維持競賽的品質。前面這位美國裁判專業知識應該沒有問題,但是公正性卻受到我與隊友的質疑,我想原因就是他的愛國傾向吧,我倒不去懷疑這是否有私人利益的關聯(一般而言,如果裁判不公正,這種利益的聯想就自然會形成)。重要的是,如果這種情形嚴重,且年復一年不斷發生,可能就會造成我們不願再派隊參賽的下場,而世界少棒聯盟所宣稱的「世界少棒大賽」(Little League Baseball World Series)就會受到質疑,所以維持裁判的水準是聯盟的一項重要工作。對於裁判的公正性與專業知識水準,聯盟都應該要把關,故除了一般性的管理與獎懲外,也要有教育訓練、測驗、評量、爭議判例統計分析、滿意度調查(球員、教練、球迷、媒體)等。

不僅運動競技有裁判,我們幾乎每個人一輩子都要面對無數的競賽、測驗、評量、審查等,因此會遇到各種裁判或評審,而有趣的是我們自己也可能在某些場合搖身一變成為別人的裁判或評審,如果這時候有利益衝突的可能性,就會產生公正性的質疑。在正式的運動競技一般是嚴格禁止球員兼裁判的,但是學術界卻有一個相當特殊的現象,就是「同儕審查」,其實也就是球員兼裁判。這雖然在球場上是不允許的,然而在學術界卻不得不然,因為在學術界能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的人通常就是同行的學者,而這些人往往也跟當事人在一起競爭相同的資源。因為評審是必要的,而利益衝突又難以完全迴避,所以學術界長期發展下來便演變出同儕互相審查的機制。在這種情形下,當事人對合理原則的認知與自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要強調學術倫理。在臺灣,許多專業領域的學術圈都非常小,大家彼此都認識如果在同儕審查的機制下該領域能順利發展,逐漸進步,應該表示該領域的學者們有正確的認知與良好的自制。

十幾年前我曾經有一次莫名其妙的被某個鄉公所找去當評審,由於開會通知也沒有說清楚要我做什麼,我擔心誤了人家的大事,糊里糊塗的就跑去了。到了那邊才發現那是一個演藝廳工程挑選廠商的評審案,因為政府採購法的規定,他們必須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人才資料庫裡挑選委員,而我的名字也出現在裡面(也許是當時系上好意提報,我也不明就裡的答應)。他們大概認為電機系的教授應該是水電音響工程的專家,於是就挑了我。事實上,絕大多數的電機系教授鑽研於專門的學術領域,對於類似工程的專業知識並不充足,我也不例外,因此依照上述評審特質的要件我並不適任,於是了解之後我便急忙請辭,不敢擔任這種委員。如果我擔任一場棒球比賽的裁判,但是不熟悉棒球規則,那比賽中的各種判決一定荒腔走板,誤判連連,不但會影響比賽水準,甚至會影響勝負,所以不熟悉棒球規則的人是不應該當棒球裁判的。不幸的是,不管是學術獎項、人事審查、計畫申請、專業競賽、運動競技、政府補助、活動申辦或參與等,也常常會有不適任的裁判或評審的例子,無形中阻礙了進步,也增加了額外的成本。大家可能習慣以好的裁判或評審難找作為藉口,但其實訓練並培養適任的裁判或評審本來就是一項常常會被忽略的重要工作,因此它的投資報酬率通常遠高於一般的認知。

幸好在棒球比賽裡沒有官大學問大這一套。在棒球界,球員轉任裁判並不難,因為所有球員都應該清楚棒球競賽規則。好的球員轉任教練也常見,因為專業接近。反過來的話就很難了,因為球員不只要有棒球的專業知識,還要具備競賽所需要的技術與能力,甚至天賦。因此,明星球員的身價往往遠高於教練,更不用說裁判了。如果身價低的人可以左右身價高的人的表現,這樣的價值體系就必須要小心的維護,讓能力與價值得到平衡,否則就容易產生問題,阻礙進步。各個聯盟、協會與球團都應該在這個議題用心思考規劃,才能使這個運動步上良性成長的坦途。同樣的,各行各業如果有裁判或評審的存在,都應該要好好思考他們的價值與功能,以及他們與其他人的關係,不能把裁判或評審當作沒價值的附屬品,否則受害的是整個體系。

 

吳誠文小檔案

吳誠文,1971年巨人隊少棒國手,為國家捧回世界少棒冠軍盃。臺南一中畢業後,考進臺大電機系,1981年從臺大電機系畢業,1984年負笈美國深造,1987年取得美國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校區電機與電腦工程學博士。學成返國任教於清華大學電機系,2000-2003兼任系主任,2004-2007擔任電機資訊學院院長。鑽研超大型積體電路設計與測試和半導體記憶體測試,卓然有成,2004當選IEEE Fellow2007年借調至工研院主持系統晶片科技中心,規劃推動3D-IC設計與測試技術之研發工作與產業推廣。2010年將系統晶片科技中心整合至資訊與通訊研究所,並接任該所所長,要協助臺灣建立自有品牌,與國際大廠競逐天下。

 

圖説:

圖1:我後面就是美國賓州威廉波特的世界少棒賽主球場,攝於冠軍戰前夕。

圖2:像這種學術研討會或學術期刊裡的最佳論文獎其實是很難評審的,因為學術論文的主題可能相當專門,不容易找到適當的評審,而不同領域的論文也很難互相比較,因此很難在公平性上得到所有人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