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骨科誠徵主任啟事 
一、依據:

(一)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108.10.30 教育部臺教高(一)字第1080154250號函核定第 12 條附表一,並自 107.8.1 生效版本) 
(二)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骨科主任遴選辦法(102.11.20 醫學院骨科 102 學年度第 11 月次科務會議通過版本)

二、資格,需具備下列各款之學歷、經歷及專業訓練資格:

(一)具有教育部部定之教授、副教授資格。 
(二)具本國骨科專科醫師證書且從事臨床或教學十年以上。 
(三)於骨科醫學領域有學術成就,具聲望並有教育理念及領導能力者。

三、檢具資料 
(一)    個人履歷(相關證件影本)及教學、研究、服務成果之相關資料。 
(二)    詳述對本院骨科未來教學、研究、服務之發展目標及策略。 
(三)著作

  1. 所有著作目錄
  2. 近五年內之研究成果,其中最具代表性研究成果論文抽印本(五篇為限)
  3. 過去完成最佳之五篇論文抽印本(選列過去完成最佳之五篇論文,不限發表時間)

(四)    國內外相關學門教授或副教授以上之推薦函三份。 
(五)    檢具願任意願書。 
(六)    上述 1, 2, 3 項檢附資料各八份以及電子檔。

四、截止日期:民國 109 年 4 月 30 日下午 5 時前送達骨科主任室

五、送達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7 號 11 樓 23 室/臺大醫院骨科部主任室轉「骨科主任遴選委員會」

▓聯絡人:操雅婷小姐
▓電話:(02)23562137 
▓傳真:(02)23224112 
▓E-mail:orthop@ntuh.gov.tw 

◆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徵求院長候選人

一、本院公開徵求具卓越學術聲望與領導能力之公共衛生學領域學者,擔任本院院長,任期自109年8月1日起。

二、本院院長需具備下列基本資格: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術機構教授或相當資格。
(二)任職於公共衛生相關機構或其學術領域經遴選委員認定與公共衛生相關。
(三)任期初始時未滿62歲。
(四)最近一次教師評鑑不通過者,不得擔任院長候選人。

三、參與遴選登記作業程序:

(一)符合上列基本資格之本院所有占缺且支薪之專任教授,經遴選委員會徵求其同意後推薦者。
(二)符合上列基本資格之院外人士,得依下列程序參與遴選:

  1. 經本院占缺且支薪之專任教師三人以上連署推薦,每名教師限連署一人。
  2. 經遴選委員三人以上連署推薦,每名委員連署人數不限。
  3. 經國內外公共衛生相關院校副教授以上教師三人以上連署推薦。
  4. 自行推薦,經遴選委員半數以上同意者。

(三)請依推薦表之內容提供被推薦人之學、經歷(含學術成就及行政經驗)、著作目錄、學術獎勵榮譽事蹟及推薦理由等相關資料。

四、相關表件請至本院網頁(http://coph.ntu.edu.tw/)--學院消息--最新公告之「院長遴選公告」下載,於民國109年3月31日(二) 17:00前 將申請資料彌封送達(或以郵戳為憑):臺北市100徐州路17號122室「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

▓承辦人:廖君蓉秘書
▓電話:(02)33668007
▓E-mail: cjliao@ntu.edu.tw
▓網址: http://coph.ntu.edu.tw/web/news/news_in.jsp?np_no=NP1578535727877&lang=tw

◆臺灣大學醫學院醫學教育暨生醫倫理學科(研究所)徵求推薦主任(所長)人選

一、候選人資格:

  1. 國內外大學醫學院教育部部定副教授資格以上。
  2. 具醫學教育或生醫倫理之教育理念、經驗、領導能力及學術聲望者。

二、推薦辦法:

  1. 須國內外相關學門教授、副教授三人(含)以上推薦。
  2. 遴選委員得主動推薦適當人選,並經其他遴選委員一人副署後正式向遴選委員會推薦。

三、檢具資料:

  1. 個人履歷、著作目錄。
  2. 對本科(所)未來教學、研究、服務及發展之構想書。
       (上述資料請一式二份郵寄至本委員會,並將電子檔寄至聯絡人信箱)
  3. 推薦函正本三份(含)以上(由推薦人逕寄本委員會)
  4. 推薦人名單(由被推薦人提供)。
  5. 被推薦人同意書。

四、收件日期:書面資料於109年4月24日下午5時以前送達下列聯絡地址。

五、聯絡地址:台北市中正區100仁愛路一段一號/臺大醫學院醫學教育暨生醫倫理學科(研究所)轉「醫學教育暨生醫倫理學科(研究所)主任(所長)遴選委員會收」

▓聯絡人:何小姐
▓電話:886-2-23123456  ext.88762  
▓傳真:886-2-23911302
▓E-mail:shuteho@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