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氣候端事件的發生機率以年為單位,如果每年至少發生一次就不算具有極端規模,而判斷標準也隨當地氣候條件而異,故帶有地方特色。20098月侵臺的莫拉克颱風即是一例。根據許晃雄教授研究,這個造成臺灣50年來大水的中颱發生於類似乾旱的大環境,可能肇因於聖嬰現象所導致太平洋海溫與環流的跳躍性變化。盧孟明博士表示,雖然受限於觀測資料不足,無法確知極端氣候係大自然變異的一部分、抑或與全球暖化有關,但可以確定的是,未來極端氣候的發生頻率只會更高。

全球與臺灣的大雨強度都有明顯加強的現象,陳永明博士根據30年來臺灣累積雨量前20大的颱風分析,也印證旱澇交替發生頻率及強度增加,而改以「極端強降雨颱風」稱呼這類颱風。

氣候變遷是全球化問題。1992年在巴西舉行的地球高峰會開放簽署的氣候變化公約,是目前全球因應氣候變化最主要的框架,而其後的京都議定書以及2009年哥本哈根會議,主要議題在管制溫室氣體的排放量。2012年即將逼近,在後京都時代,葉俊榮教授提出管制工具多元化和區域聯盟發展趨勢。

莫拉克已遠,極端氣候對臺灣的挑戰方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