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世界青少棒賽冠軍國手,1976年以華興中學五育第1名畢業,考取臺大法律系。孫金鼎,是第一個考進臺大的棒球國手,之後陸續有吳誠文、黃清輝。他們在臺大讀書,當然也打棒球,那些年為臺大棒球校隊贏得最多冠軍盃。

讀法律的棒球國手

從小受風氣影響,愛上棒球,校隊練球時就在場外巴著隊員漏將接,以便可以撿球丟回去為樂。小四如願獲選入校隊,打到臺南縣冠軍隊最佳投手兼強打第四棒。他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是1973年高中棒球賽中華杯,單場七局三振對手21次,創棒球史上前所未有的紀錄,迄今無人能破。

不過他的球運很差,兩次與國家代表隊失之交臂,直到1973年終於隨華興出國參賽,捧了個冠軍盃回來,一圓棒球夢。但他並不開心,凱旋歸國時,接受盛竹如訪問,他竟說:「以後不想打了!」,讓盛竹如也錯愕。

原因是他在賽前落枕,根本沒能上場投球。「雖然拿了冠軍,但我非常難過。我覺得我不應該再打球了。」他說,他只對打球有信心,但幾次選拔賽的曲折讓他心裡很受傷。

高二時以眼疾為由申請退隊,獲准,回到和一般生同樣作息,K書,準備考大學。那時剛好可適用運動員績優獎勵辦法,他有國手資歷,可以加分優惠,就這樣考上臺大。相對於球運,他的考運似乎不錯。其實,這要感謝華興中學。「暑假時只剩我一個人留下,學校一樣請老師來補習,都是北一女、建中的名師。很感謝華興給我機會」。

那,怎麼會念法律系?「我沒有一定要讀法律系,只是按上一年志願順序填寫,我只想進臺大」。

在臺大打遍各種球

由於是加分進來,他自知要更用功才行,並不想打球。「可是一進來就有人預先探知歡迎我!壘球國手楊淑文是我法律系直屬學姐,她叫我去打校隊。」所以,他還是進了校隊,1977年擔任隊長,隔年交棒給電機系的吳誠文。「在臺大體育館集訓時,早上起來跑步、吃早餐,然後練球一整天,晚上一夥窩在館內地板看《好小子》漫畫解放。」憶起這段同甘共苦,他笑說,教練陳國華很容易緊張,一場比賽下來,場地旁的草都會被他拔光,對投手調度大家都有意見,這也是所有隊員共同不能說的秘密記憶

當真是好動成性,不只棒球校隊,他還參加了法學院籃球隊、田徑校隊、排球校隊。「有股內在的動力催促著我,有人需要我,我就去,我不太懂得拒絕,但好像不應該是這樣。」理智與感情交戰,他猶疑、掙扎,要退出校隊,卻被教練陳國華強力慰留。當時留隊確實有苦衷,不過現在想起來,就是那些年相處,和臺大棒球隊隊友成為非常親密的朋友,對他的人生影響至鉅。

1980年,臺大棒球隊陸續有校友每年回母校與棒球隊打球聯誼,也捐款支持,後來還聯合各大學棒球OB隊成立聯盟,進行校際交流,甚至還辦到日本職棒球場打球。孫金鼎居間,承上啟下,那股對棒球的熱情迄今數十年不墜,還曾為臺大OB隊設計隊旗。

同窗牽成走上法務

相對於棒球的熱絡,在法學院讀書的日子就平淡許多。他坦言,法律系讀得辛苦,能畢業不容易,感謝宿舍同學幫忙,「取法乎上得乎其中,沒有10分也有78分」。勉強畢業後接著考律師,當年2千多人只錄取6名,回家苦讀半年,沒考上。「考上是100分,考不上0分。家裡又不能支持你一考再考,很苦」。這時法律系學長打電話給他,要他到臺北工作,他答應了。

從李永然學長的事務所實習助理做起,他走上法務的路,經法律系學長李永然、張欽楷、棒球隊張松輝、張榮基等學長引薦,先後在大藥廠、德記洋行、環球唱片、三商行等公司任職。回顧這一路走來,都是臺大人相挺。幾年同窗,友誼卻能長長久久,進而互相扶持,讓他銘感五內,十分珍惜,所以他願意盡一己之力為棒球校友隊、為法律系同學服務。

他是他們班上的聯絡人,做這事,他覺得與有榮焉。該屆法律系司法組有60多人,前法學院院長蔡明誠、前臺南縣長蘇煥智、立委彭紹瑾、駐香港代表楊家駿都是同班同學,楊家駿還是棒球隊一員。這些同學都是忙人,不過在201065日臺大畢業30週年聚會,班上超過2/3的人回娘家,是全校出席人數最高的一班。他熱誠、負責、虛己,因此受同學信賴。年節時,他去探視已過往同學的家人,提議給孩子些許壓歲錢,也立刻獲回應甚至超過預期。這位班級聯絡人所做的,已不僅止於聯絡,而是編織起綿密的人情網絡。

服務校友熱忱滿腔

他認為,「給人最重要的禮物是時間。大家都忙,但我願意做,人家看我作事熱心有效力,就會引薦工作機會給我,對此我一直抱著感恩的態度。我曾經歷的團隊都有我參與的軌跡。我不厲害,只是願意做、願意學。」他也積極參與華興校友會和棒球校友隊數十年,這種服務他人的熱忱或許部分係出於信仰。未能入選國家少棒隊是第一次的挫折,在基督徒球迷引領下,他受洗,並奇蹟的能進入華興中學讀書,繼續打棒球,而有1973年出國比賽的機會。但事與願違,賽前受傷,沒能和隊友一起上場拿冠軍,讓他對棒球、也對信仰失去信心,一度放棄自己。「我去美國受傷後,就跟上帝說掰掰,不禱告、不禮拜。當然後來我有回到信仰裡。那段時間就當是斷奶,一段時間後,開始可以吃飯,靈命慢慢茁壯成熟。」初信時對於「相信在先,明白在後」不理解,後來有所頓悟,「這和交朋友一樣,先認識了,有關係後就較能快速瞭解。人太渺小,所知有限,要完全懂了再相信,很難;先相信可信的,其他就奇妙的豁然開朗」。

不過,由於當年錯失機會問上帝,以致到現在他還有「如果」,譬如,同期的林華韋、葉志仙進輔大,謝長亨、黃武雄、康正男到師大,後來各在學界、職棒占有一席教職,如果他不是到臺大,會如何。因為他實在無法割捨棒球。「如果當時有職棒,我一定會堅持到底,是興趣又是工作,有榮耀,那多好!」在他的法務生涯發生過一段插曲,就跟他最愛的棒球有關。職棒成立前,他被找去籌組三商隊,本以為要重回球場,未料教練與三商的合約未談妥而破局,他選擇與教練同進退。

虛己以利他為標竿

結束3年的火鍋店生意,他重新思考人生下半場,打算攻讀運動休閒管理研究所,結合法務所學和棒球專長。「華興在北部,常下雨,練球時間較少,不能練球時,教練就帶我們到禮堂跑步,及作心理建設。我們都覺得對手美和隊最好先輸給別隊,就能輕鬆打,教練說:『不對,你們應該要想直接打敗美和才是,而不是閃躲。』這就是華興棒球隊教練給他的啟發,「不論哪一種運動,心理素質很重要,我們在這方面須要有更新的系統教導」。

他希望幫助喜歡打球的孩子,不要將所有時間放在苦練技術,而能更有效率地用心、用頭腦打球,空出更多時間學習其他,培養更好的球感靈活度和健全的心理素質。其次,有鑑於臺灣已是老人化社會,他也很想將北歐老人運動概念引進臺灣,讓銀髮族從運動當中活絡身心,保持一定體能,不是坐著輪椅或躺在床上,而能很健康的走完人生。

他熱愛棒球,也就這一項讓他最有自信,但時不我予,在球場上的掌聲極其短暫。他力拼臺大,進入法律系,卻沒能專心課業,不像其他同學在法學領域多有聲望。因此他謙言自己沒什麼成就,只有一顆願意服務他人的心。相對於高度競爭強出頭的芸芸眾生,他付出時間成就別人,更值得喝采。為了讓上壘隊友回來得分,這位第四棒打高飛犧牲打,或做觸擊短打,這應該就是他人生上半場的基調。然而,再怎麼低調低潮,總有揮出安打全壘打的時候,畢竟他是第四棒,「現在還是進行式,一切都是未知數,時間能檢驗一切,我也調整對自我成就的定義,就是讓別人因我而開心。」孫金鼎如是說。

 

圖說:

圖説1:左:臺大第一位棒球國手,孫金鼎就是愛打球,現在(2014)還在投。

右:青少棒時期(1973),代表國家出國比賽拿到世界冠軍。

圖説2:臺大棒球OB隊及隊旗。

圖説3:臺大棒球隊及OB隊年度大賽合影。

圖説4:1980畢業,臺大法律司法組男生。

圖説5:1980畢業,臺大法律司法組女生。

圖説6:除了打棒球,孫金鼎沒有遠大目標,卻為利他服務付出甚多心力。圖為與郭源治一同參加華興棒球愛心園遊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