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主要的功能在教學。如果說研究是大學的靈魂,教學則是大學的生命;沒有教學,大學將失去其存在意義。所以說教學乃大學教師重要職責所在,一位優秀的大學教師必須兼顧研究與教學。
惟近年各界對大學教授的期望多集中於研究成就,如SCI/SSCI統計數據,尤其臺大是一所研究性大學,面對國內其他大學急起直追的同時,更力求研究成果以躋身世界一流大學;教師所承受壓力之大不言可喻。也由於側重研究,國內學術機構對研究獎勵很多,如國科會研究「傑出獎」、「甲等獎」,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傑出人才講座」,以及教育部「學術獎」等。
相對地,教學明顯地受到忽略,除了教育部的資深優良教師獎之外,在教學獎勵部分幾乎付之闕如。其實教師在教學上付出的心力絕不亞於研究,由於成果不能立竿見影,是以未受到應有的重視;因此,學校認為有必要對教學認真之教師給予肯定,於是請教務處規畫獎勵方案。
近年,陸續實施「教學意見調查」、「教師再評估準則」等辦法,在教師授課情形的評鑑制度已臻完備的基礎下,「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也於八十七年三月正式出爐。
該辦法之實施分成兩階段,第一階段為學生問卷調查,由各系所按調查結果提出複選入圍名單,學生問卷調查對象為各系所大學部三、四年級全體學生與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學生;第二階段則由各學院成立複選委員會,在複選入圍名單中,參考學生問卷調查之統計數據,並斟酌其歷年來教學成果及其他相關資料,決定向校方推薦得獎名單。受推薦者必須獲學生與同事兩造的肯定,遴選過程嚴謹,可說是相當具有公信力。
獎項則分為「教學傑出」和「教學優良」兩種,名額分別以全校教師人數1%及4%為限。教師獲「教學傑出」獎後五年內不重覆推薦;獲「教學優良」獎則不限次數。所有獲獎者均受頒獎狀一紙,獲「教學傑出」獎者另有十萬元獎金。制定此獎勵辦法旨在肯定教師對教育的努力與奉獻,並無豐厚的物質報酬,獲獎純粹為榮譽的表彰。
今年首度依據該辦法遴選出「教學傑出」教師19名,「教學優良」教師72名,並於6月7日舉行公開表揚。頒獎當天,場面極為熱絡,維昭發覺絕大多數老師都親自出席領獎,甚至超過以往研究獎受獎的出席狀況;顯見此一獎項頗獲教師的重視。
另外,從這次獲獎名單中可以印證一點:教學好的,其實研究也很不錯。其中不少教師得過研究傑出獎,表示教學與研究互為效應。
由於這是第一次舉辦教學優良教師遴選,容或有不周之處,事後將檢討改進。不過近日報載交通大學也制定了表揚優良教師辦法,其內容幾乎是臺大的翻版,顯見臺大在各方面的確具有示範的作用,如同服務課程推出後,國內各大學群起仿效。
無論如何,期待教學優良教師的遴選與獎勵讓教師重視身為教育家的角色與使命,從而投注更多心力於教學,為國家社會培植人才,如此,學生就更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