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臺大法學院學生代表會」主席改選
1971年9月,暑假過後又迎來新的學期。學生社團間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代聯會」及「法代會」主席的改選。
(一)法代會主席改選
同年9月21日下午1點,法學院29位班代表大會於法學院會議室舉行,作成下列重要決議:
1.修改法代會章程第6條「組織」:增設「臺大法言社」,負責《臺大法言》之出版與發行。
2.邀請代聯會三位主席候選人王復蘇、謝復生、傅崐成到場,首開臺大代聯會主席候選人發表政見之先例。
3.改選60學年度法代會主席,由法律系三年級陳玲玉(原任59學年度法代會秘書長)以全數29票當選,前後任主席並同時辦理交接(圖8)。
圖8:59/60年度法代會主席交接。
(左起:洪三雄、訓導分處劉純白主任、陳玲玉)
(二)代聯會主席改選
同月30日下午7時38分,在校總區體育館舉行全校班代表大會。出席班代表197人,被視為「在野」勢力的醫二王復蘇獲得150票,當選60學年度臺大學生代表聯合會主席。政治系謝復生、法律系傅崐成雙雙飲恨。
競選期間,王復蘇把《臺大法言》所提「對學校開刀、向社會進軍」的口號,製作成宣傳海報,遍布杜鵑花城。在「人心思變」的臺大,蔚成風潮。
他更提出革命性的政見:
1.代聯會主席由臺大全體學生普選(也就是改「代聯會」為「學聯會」),由學生「直接選舉」主席,而非由班代表「間接選舉」。可惜迄今(2025)仍未實現此一理想。
2.學生(代表)有權參加校務會議。
(三)「臺大法言社」成立波折
1971年9月21日法學院學生代表會的決議,實現了「民主傳承」的各項事先規劃,包括:陳玲玉當選法代會主席、法代會將全力投入政治議題的活動;成立「臺大法言社」並由洪三雄擔任社長,以擔負起學生輿論的先鋒角色。
法學院訓導分處洞悉我們計劃利用《臺大法言》,以擴大學生運動影響力的企圖,因此對於法代會決議「成立『臺大法言社』」,在其內部行政簽呈中批示:「不予同意」。但該公文送到院長室後,卻被韓忠謨院長打回票。
訓導分處探知韓院長支持學生活動之心意,左堯安上校(訓導分處主任教官)只好另行簽呈並在其上加註:「在不影響同學課業,及不增加預算支出原則下,似擬同意」。
韓院長最後在簽呈上批示:「請(校總區)訓導處核備 忠謨11.11(圖9)」,「臺大法言社」的成立於焉定案。
圖9:韓忠謨院長批示核准「臺大法言社」成立。
五、60學年度「法代會」暨《臺大法言》
陳玲玉接掌法代會後,立即重組團隊,葉民強擔任秘書長,副秘書長分別為陳忠誼、李宗黎。
更重要的是,從法代會學術股分立出來的「臺大法言社」,獨立展開編輯、出版及發行《臺大法言》的任務。法代會主席陳玲玉是當然發行人,社長及總編輯分別由洪三雄(法律四)、許志仁(法律四)擔任,業務則由郭文豔(國貿三)負責。1971年10月4日《臺大法言》第11期出刊,在新組成的團隊努力下,初試啼聲(圖10)。
1.《臺大法言》的收支從此必須自力救濟
法代會及臺大法言社的同學們,乃開始竭盡各種關係,廣拉廣告以應支出。
2.第四版一篇題為〈便民接見 施惠乎?〉的短文
批評政府高談「便民」、「接見」,在民主社會乃是一種「反僕為主」、「恩惠主義」的怪現象。
雖然訓導分處對此文大有意見,《臺大法言》則不以為然,照常排版付印。不料校方竟到歸綏街的永茂印刷廠,突擊檢查並沒收尚未印上《臺大法言》紅色刊名的全部報紙。校方表示:如果我們同意撤下上述短文,校方將負擔費用重印。因此,本期(第11期)就有第二個版本。(圖11,請與圖10比對)
為了避免爾後校方到印刷廠查封之事重演,臺大法言社便另在長春路附近巷弄裡,秘密找到一家不知名的小印刷廠。之後,我們認為可能引起校方爭議的《臺大法言》文稿,就同時在兩家印刷廠排版、印刷,以突破校方監控。
圖10:60年度臺大法代會組織及「臺大法言社」組織。
圖11:《臺大法言》第11期有兩個版本,與圖9比較。
3.臺大史上第一份《快報》
根據陳玲玉規劃的「60學年度第1學期法代會工作計劃表」(圖12),1971年10月15日安排在法學院圖書館三樓舉辦「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
《臺大法言》在極其機密、迅速的運作下,由陳玲玉、洪三雄、錢永祥、盧正邦四人,利用週日下午在陳玲玉家餐桌上,完成《快報—我們要說話的權利》的撰稿與版面設計。
我們把這份《快報》定位為「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的「宣傳單」,所以主張文稿不必事先送審。10月13日一早,剛從印刷廠「出爐」的熱騰騰1萬份《快報》,立刻被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由10位法代會幹部發送到法學院、醫學院及校總區的各個班級(圖13)。
圖12:陳玲玉規劃的「60學年度第一學期法代會工作計劃表」。
圖13:臺大史上第一份《快報》。
13日早上,洪三雄領隊在校總區分發《快報》的時候,恰好椰林大道上停置好幾輛遊覽車,都懸掛著「歡迎僑胞回國慶祝國慶」的紅布條。洪三雄當下決定,把《快報》送進每一部僑胞專車內,讓僑胞們一睹臺灣的言論自由真象。
當晚,僑委會在僑光堂舉行雙十國慶晚會,有僑胞拿著《快報》詢問官員:「政府在幹什麼?為何學生沒有言論自由?」讓官方顏面盡失,更引起了情治高層的不悅。
第二天,張德溥訓導長很快找到洪三雄和陳玲玉,當面痛斥:「你們怎麼可以陽奉陰違?我連『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都同意你們召開了,你們怎麼可以私自出《快報》宣傳?」
年輕氣盛的我們,完全無視張訓導長的暴跳如雷,還因偷渡成功而沾沾自喜。殊不知「警備總部」派員持拘票找到張訓導長,以「匪諜嫌疑」的理由要逮捕洪三雄,但被他拒絕。詳情容後在〈臺大師生情〉章節中細述之。
六、「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
■時間:1971年10月15日下午七時
■地點:臺大法學院圖書館三樓
■主講師長:金祖年院長(工學院)、楊國樞教授(心理系)、蘇俊雄教授(法律系)、陳鼓應副教授(哲學系)、王文興教授(外文系)、王曉波講師(哲學系)、張德溥訓導長
■主持:陳玲玉(圖14)
主席陳玲玉開場致詞:在臺大,言論絕非不自由,否則今天的座談會不可能召開。但是,在臺大,有關言論自由的制度也絕非健全,否則,今天的座談會就沒有召開的必要。
法代會原本邀請座談的師長,只有楊國樞、陳鼓應、王文興和王曉波。張訓導長核准舉辦座談會的條件是:必須另邀請金祖年(工學院院長)及蘇俊雄(法律系教授);而且,所有師、生發言之後,應由張訓導長上台總結。
當晚逾四百餘人出席,擠爆圖書館三樓。師生發言的詳細紀錄,全文均登載於《臺大法言》第12期、第14期。詳請請參閱洪三雄著《烽火杜鵑城—七0年代臺大學生運動》第110頁至127頁,自立晚報文化出版部出版。
主席結語:這次座談會的召開,只是臺大有關言論自由問題的聖火點燃,希望今後有更多社團,繼續為拱衛這把聖火而奮鬥。
圖14:「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出席盛況,陳玲玉主持。
七、「言論自由在臺大」的意義
保釣運動激揚了知識青年的國家意識,是不容置疑的。1971至1972的臺大學生運動,給七0年代的封閉社會展露出自由的希望曙光,更啟發並孕育了知識青年(也就是後來在九0年代及其後活躍於臺灣各界的菁英分子)的政治良知和道德勇氣,臺灣追求民主的熱情從此生生不息。
臺大校園外,適逢《大學雜誌》出刊不久。知識分子群起提出「集體式」的政治革新訴求,在與聞國是的坎坷路上,大放異彩。這種表現,和五0年代的《自由中國》、六0年代的《文星》,以單打獨鬥的方式與國民黨專制政權對抗,截然不同。
(一)校園內,「臺大法代會」和《臺大法言》無疑就是承襲了保釣激發的道德勇氣和社會正義,兀自點燃自由、民主的香火,轉而成為大學青年問政的先鋒。
(二)「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的確是臺灣長年在政治凝肅氣氛、百姓含怒噤言底下,撥雲見日的首次公開論壇。陳鼓應副教授在其師殷海光被封口軟禁之後,能夠上台一吐為快,尤其雀躍不已。時任政治系的客座副教授黃默,在其所著《Intellectual Ferment For Political Roforms In Taiwan. 1971-1973》一書中,也有相同看法。他不避諱地指出:「可以想像得到的是,學校行政和安全單位,都為此而緊張不安。」
(三)表面上,這個座談會只是臺大校內因為不滿審稿問題而引起,但是,它觸及了政權陰影的核心—專制體制下的思想與言論自由的箝制。此乃爾後臺灣「民主化」首須革除的障礙。1993年出版的《烽火杜鵑城》一書,就已樂觀斷言:「這個座談會在爾後漫長的臺灣民主化過程中,必然具有承先啟後的重大意義」(圖15)。
圖15:洪三雄著《烽火杜鵑城》一書,完整記述七0年代的臺大學生運動史實。
八、「言論自由在臺大」的迴響
(一)校內
1.1971年11月2日臺大創訂「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刊物文稿評閱委員會組織辦法」。
2.1971年12月29日臺大創訂「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出版刊物文稿評閱辦法」。草案由《臺大青年》社長陳穗生、《大學論壇》社長錢永祥、《大學新聞》社長文榮光及《臺大法言》社長洪三雄共同草擬。
臺大學生刊物的「審稿問題」,從此總算開始有了聊勝於無的遊戲規則。一向只聽從訓導人員(或教官)恣意裁決的情況,勉強有了表面上的救濟管道。儘管學生們並不滿意,但在當時國民黨「一言堂」的統治之下,已是往前邁進了一步。
(二)校外的社會迴響
1. 《自立晚報》披露訊息
「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後一個月,標榜「無黨無派」的《自立晚報》在11月15日的〈新聞眼〉中,披露了「言論自由在臺大」的相關訊息。大學校園裡的活動,可以躍上臺灣的報紙,在當時相當罕見。
2. 《大學雜誌》轉載座談會紀錄
1971年11月及12月《大學雜誌》,分兩次轉載了《臺大法言》刊登的「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完整紀錄(圖16)。
《大學雜誌》對當時的知識分子,具有相當的影響力。透過《臺法法言》的文字宣戰和法代會的付諸行動,為當時處在「前進」與「保守」交戰中的《大學雜誌》,增加勇往直前的推動力。
圖16:《大學雜誌》第47 、48期,分兩次轉載「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的完整紀錄。
3.《天聲雜誌》隔海呼應,更擴大了民主通路
《天聲雜誌》是設址在日本大阪府的一本中文雜誌。該刊1971年12月1日以〈言論自由在臺灣〉為題,轉載了「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的實況。編者更於文前寫下按語:
「台北將愈來愈走向更廣大的民主道路,更光明的自由前途,因為它必將清楚,唯有以自由民主才
能使全國上下奮發自強」。
4.《綜合月刊》鼓勵爭取言論自由
《綜合月刊》是60年代在臺灣極受尊重的新聞月刊。該月刊1972年元月份,社長張任飛的專論〈我們需要自由而負責的言論〉指出:
「國立臺灣大學是臺灣的最高學府。
不久前,該校的學生開了一個「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有教授六人和學生四百多人參加,座談
會中的言談都錄了音,都在學生辦的雙週刊《法言》上登出來。
主席陳玲玉說:『臺大是有言論自由的,否則這個座談會就開不成。臺大的言論自由是有問題的,
否則今天也就不用開這個座談會了。』
這些話說得很感動人,言論自由是要人們去爭取的。」
洪三雄小檔案
1949年生,臺灣彰化人。
1970年任臺大「法代會」主席,1971年主持《臺大法言》,推展臺灣第一代學生運動,在戒嚴體制下追求自由、民主、法治,著有《烽火杜鵑城──七O年代臺大學生運動》一書。
長年從事金融專業,曾任台南區中小企銀(現京城銀行)駐會常董暨國票金控、國際票券、國票證券三家公司董事長。現已退休。
業餘愛好文物、藝術之研究蒐藏,曾任寒舍董事長(1986-1989)、清翫雅集理事長(2009-2010)、中華文物學會理事長(2007-2010)。編著有《唐卡之美》、《藏佛之美》、《竹刻之美》、《雕漆之美》等書。
始終熱心公益,曾多年擔任陳文成文教基金會、殷海光學術基金會董事。現為紙風車文教基金會、快樂學習協會、普門仁愛之家、臺灣亞太發展基金會董事暨雙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陳玲玉小檔案
1951年生,1969年上臺大法律系。1971年任臺大法代會主席,為「爭自由、保民主、尊人權」舉辦三個座談會,及「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辯論會,突破現狀、衝撞體制、開創未來。其間曾遭申誡及記過,但深受韓忠謨院長及張德溥訓導長愛護。1979年取得臺大法律碩士。
2003年《天下雜誌》評為「臺灣最有影響力的20位女企業家之一」。2005年臺大出版《臺大群芳》列為12位臺大傑出女校友之一。她著有5本法律書、5本家書。
2019年國家人權博物館出版《尋找一株未命名的玫瑰──記憶、白色恐佈與酷刑》乙書,將「洪三雄和陳玲玉所引導的1970年代臺大學生運動」,列為歷史記憶之一。
1974年起執業律師,迄今50年。目前擔任Baker & McKenzie(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的榮譽首席顧問。基於「對人有幫助,自己活著才有意義」,她樂於公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