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國內的大學競相組成所謂「大學系統」,社會輿論批判者有之,不明所以者更多,這些日子維昭也常被詢及,因此藉本刊一隅將此事的來龍去脈做一說明。
開端要追溯到1999年11月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所提之建議「遴選至少一所大學,給予足夠資源,使其在廿年內成為國際一流大學」,縱使社會公認臺大是當然之選,不過其他大學也必然有意角逐,所以本來曾討論過的陽明、清華與交通大學三校合併案又重新運作,但合併顯然並不容易,而政府對前述行政院科技顧問之建議也未積極推動。
於此同時,臺灣的大學數量已擴增至一百四十多所,但質卻未能相對提昇,為免教研水準日益低落導致國際競爭力喪失,教育部在去年提出「推動國立大學研究所基礎教育重點改善計畫」,額外補助九所大學共七億兩千萬元,充實各校之研究所基礎設備,九所大學包括臺大、清大、交大、成大、中山、中央、陽明、政大及台科大,而這九所大學也因此被視為「研究型大學」。
其後為了繼續重點發展並整合大學研究資源,曾志朗部長委託劉兆玄教授規劃研究型大學整合計畫,以提供額外之資源,鼓勵「校際整合」或「大學整併」,規劃中發現整併有其實際困難,才又衍生出所謂「大學系統」,至此乃出現「校際整合」、「大學整併」及「大學系統」等多個機制。
該案規劃期間,維昭被徵詢時即對「系統」表達了反對立場,此外,整個規劃案顯然忽略了臺大,環顧國內大學,臺大最具實力在短期內成為國際一流大學,只要給臺大多一點支持,我們的發展會比任何方案都快,該案所謂大學系統顯然是考量某些大學在無法整併之狀況下,希望透過系統做部份整合,如此作法即使如願,所要走的路絕對比臺大遙遠得多,可謂捨近求遠;維昭以為,即使不願臺大獨佔鰲頭,至少總不應忽略臺大,經維昭反應之後,教育部適時於整合計畫中增列了「校內整合」一項。至今所謂研究型大學整合計畫就包括了(1)校內整合;(2)校際整合;(3)大學系統;(4)大學整併四項。
校內整合絕對比校際整合效率高且效果好,其前提則是大學的規模必須完整且各領域都有相當的水準,就這方面來看只有臺大較夠條件。其實臺大早在1999年起即積極進行校內整合,雛型已具,所以今年當教育部一公佈辦法,我們隨即在3月31日最早將計畫構想書送部審查,反倒是教育部迄今尚未成立評審委員會來審核提案。
在校際整合方面,教育部鼓勵成立跨校性研究中心,臺大亦配合進行相關整合,如海洋科學,除臺大外,國內只有海洋、中山等少數大學有此領域,我們也與前述兩所大學共同提出跨校性海洋科學研究中心之計畫。
至於系統,根據教育部的認定,系統是「在尊重參與大學之獨立性與自主性的原則下,成立大學系統委員會,協調與掌理各參與大學之教學與研究資源的整合」。一般人自然以為臺大夠大了,不必成立系統,但若成立系統在不影響各校的獨立自主下又可以獲得更多資源,或讓資源獲得更有效的運用,各大學就很難不配合政府的政策去規劃推動,因此根據教育部公佈的辦法,成功、中山和政治大學等先後來尋求臺大合作,經過初步討論,四校達成共識合組「臺灣大學系統」,未來每校將各規劃一至兩個共同研究中心以及其他交流合作事宜。
系統的理念乃擷取自美國加州,美國加州高等教育可分三個系統,分別為研究型大學(即加州大學系統)、州立大學及社區大學,州立大學一般最高學位只授予碩士,而研究型大學則有博士班以及醫學、法律等專業學科。一般所謂美國加州大學系統通常指的就是包括柏克萊、舊金山、洛杉磯、聖地牙哥、戴維斯、聖塔芭芭拉等九所研究型大學。但上述部分大學之所以獲肯定為國際一流大學,乃基於其個別之學術成就,與其是否同屬加州大學系統無關,換句話說,國際一流大學之認定乃繫於大學本身各自的表現;系統或可促進彼此之交流合作以及資源共享,但系統內各大學的成就不會被併計當成評比依據,好比將加州大學系統內九所大學的論文總數與哈佛大學比較一樣,前者雖然可能優於後者,但此種比較毫無意義。
回頭再看國內的大學系統,實乃為部份大學整併遭遇困難應運而生的變通辦法,如今公告周知徵求計畫,由各校自行組合,俟大學積極配合提出計畫時卻招致輿論批評指責,殊不知,部訂辦法才是導致今天局面紊亂的主因。
國內若要發展大學系統並無不可,不過應以研究型、教學型(如師範教育體系)、技職教育、社區教育來區分,如去年九所重點研究型大學便可以暫時先視為一個系統;惟現今,已形成臺大、台綜、台聯等多個系統,壁壘分明,若生嫌隙,將來要進一步整合成為一個大系統就更加困難。
總而言之,政府以支持至少一所大學成為國際一流大學或是採重點發展提昇競爭力的目標是正確的,只是應有更宏觀、積極、有效的規劃。國內大學太多而且規模大都不夠大,若要提昇國際競爭力,重點發展之外,根本之道還是在於整併,而且整併要以互補為主,否則同質性過高,整併之後有些部門變得大而無當,反而不見得有利。此外,行政院於今年成立了「高等教育宏觀規劃委員會」,維昭期盼該會能夠早日提出真正宏觀的規劃,有效促進我國大學的進步、發展,提昇國家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