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 IMD)日前公佈2000年全球國家競爭力評比,臺灣排名第22(得分51.1),較1999年退步四名,在亞洲國家則落居新加坡(得分75.2)、香港(得分60.5)及日本(得分57.4)之後。若就單項來看,我國在科技方面整體表現固然較佳,但仍然一年不如一年,從1996年的第7名一路下滑至12名,至於國力指標之一的「R&D經費」為19名,「基礎研究」為26名,後者尚且落後中國(12名)。
在IMD2000的新聞發佈之前,立法院科技及資訊委員會於預算審查時附帶,要求國科會將半數經費採委辦研究,比照採購法,接受學術界提案競標,企圖以一套既定主題限定研究方向與內容。「國立大學校院協會」隨即發表聲明指出,立院的建議忽略了學術原創性之重要,並與「知識經濟」時代講求創新研究的理念背道而馳,呼籲立院在健全學術研究環境、追求最大經濟效益之餘,更能多方鼓勵學術研究創新,使之成為國家迎接新經濟挑戰的強力後盾。
近幾年,美、日等工業大國的研發經費佔國內生產毛額比例雖有降低趨勢,仍接近3%;反觀我國,一直未逾2%,因此政府曾規畫於公元2000年達到2.5%,同時將部門重心逐漸轉移至國科會及經濟部,教育部則不再編列科技經費。而立院著眼於經費補助之表面平等,及短期經濟效益,進而要求國科會釋出半數研究經費限制委辦。凡此種種,不僅反映出我國在R&D投資有輕基礎研究之嫌,對科學教育更是欠缺前瞻;對照IMD2000年競爭力排名結果,不言可喻。
學術研究貴在創新與突破,惟有一個學術自由的空間,才有創新研究的可能;而尊重多元,鼓勵原創,則是學術自由最基本的精神;如果連此一最基本精神都被剝奪,則我國學術發展的前景堪虞。再者,學術研究的成果非立竿見影卻可影響深遠,絕不能以金錢和短期投資報酬率來論成效;限制委辦,不僅是扼殺學術自由與創意,更會對國家競爭力造成嚴重戕害,不利國家長遠發展。
2000年的臺灣是不平靜的一年,政黨輪替迄今政局擾攘,產業出走導致百業蕭條,失業率創新高衍生治安惡化;面對臺灣急遽沉淪的政經環境,政府急於引進外資或外勞(不論是基層勞工或高科技專才)。惟此舉只是緩兵之計,政府必須重新審視國家科技政策,以永續發展為目標,才是根本之道。
首先,要釐清的是,國科會「促進整合研究」與經濟部「輔導產業升級」角色的不同,一在深耕國家的研究基礎,一在發展國家經貿,二者相輔相成。關鍵在於,如何加強產學合作,促成研究成果商品化,促進產業升級,從而帶動經濟成長,此即知識經濟的力量。有鑑於此,台大在前兩年成立了「創新育成中心」,對創業者提供必要之協助,2000年並通過推動辦法,多方鼓勵產學合作研發。
當然,最重要的是政府應維持一定比例的研發經費,並應加強挹注大學。維昭曾以美國為例指出,美國一方面將科技研究與大學研究所緊密結合,一方面在經費補助方面採優勢競爭的原則,以培養一流人才。惟有如此,R&D才能根留國內,也才能讓臺灣擺脫代工廠,升級成為真正的科技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