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臺大前身,也就是臺北帝大,於1928年創建時,即已成立法學教育專責部門。按帝大係採講座制,文政學部底下的政學科,於十個講座中,除兩個屬經濟學、一個屬政治學外,有七個是有關法律學的講座,即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一)(二)、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哲學、商法等講座。故其與今之法律系同為法學教育機構。

政學科當然以傳授當時的國家法律—日本法—為主,但同時也引介近代西方法律思想和制度。其在研究上,兼顧及臺灣漢人的習慣法和原住民法律觀,在學風上,亦有著自由主義傾向。雖然政學科學生中,以日本人為多,但至日治終結為止,已有四十五位臺灣人,包括今之臺大校友會理事長辜振甫。1945年日本戰敗,伴隨著這些法律人才及豐富的藏書,臺大法學教育結束了青澀的「毛毛蟲」時代。

1945年11月改組為臺灣大學後,從原政學科分出了法律學系,屬於法學院一員。迨1947年1月,擁有今日徐州路校區之原為「台北高等商業學校」的省立法商學院,被併入臺大法學院。此後,就在秀麗的弄春池畔,書香濃郁的古樸教室裡,臺大法律系為臺灣培養出一批又一批的法律人。

由於政權轉替,法律系改以中華民國法律的傳授為主。同時許多自中國大陸來台的法學者,和臺灣原有受日本法學教育的學者,構成法律系的教學主力。本系教育規模接著不斷擴充,於1955年將原受司法行政部委託成立的法律專修班,併入法律系為司法組,而改稱原法律學系為法學組。同在1955年,開辦了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並於1974年增設博士班。另外,自1967年附設夜間部。再於1990年設立財經法學組(1960年開始試辦)。受教學生人數因此節節上升,素質亦始終居高,以第一志願考入者不乏其數,至1990年代,本系已成為大學聯招該類組錄取分數最高的科系。

在教學研究上,亦推陳出新、聚沙成塔。法律系早期的教學集中於對現行法條內涵的解釋,兼及西洋及傳統中國法律思想的介紹。接著由本系畢業後赴國外留學有成的新生代教授,進一步強調對司法實務界判解的評釋,使法學研究逐漸生根本土,但另一方面也將國外蘊涵民主自由精神的法制及學說,傳入臺灣。時至90年代,新興的法學領域不斷被提出及倡導,奠基於本土法學資料的研究也日愈精進。經由無數師生持續的努力,以及歷屆系主任的領導下,臺大法律系已確立其「臺灣法學的領航者」的地位。

法律系本於自由主義的學風,培養出無數有理想與抱負的法律人,並在臺灣邁向民主法治的歷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於今,臺灣的律師、司法官以出身臺大法律系者居多,職司釋憲的大法官更絕大多數曾受教於本系所,且政壇上的正、副總統、多位閣員及縣市長,均本系畢業。

從4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可說是臺大法律系「結蛹到羽化」的過程。如今這臺灣法學界最美麗耀眼的蝴蝶,將以成立「法律學院」為契機,展翅高飛,迎向更璀璨的未來。

法律學院在既有的基礎下,已成立了數個研究中心,以深化法學理論與實務的結合,並推動跨科際的研究。為使入學管道多元化,除維持原本的大學部法學課程外,將設置「學士後法學教育」課程,培養已擁有某項特長者成為法律專業人員,因應科技快速進步的現代社會。法律學院師生衷心的期待能夠在孕育出臺大法律人自由、好學精神的徐州路校區,繼續為臺灣的民主法治貢獻心力。

1937年(日本昭和12年)政學部畢業生合影於校門口。該屆畢業生臺灣人6人,日本人4人。後排左起第二位為照片提供人王江村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