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電腦,收到來自一個臉書友的私訊,原因是我前幾天貼了一張鱷魚的照片,在眾多朋友的回應之中,有個人開玩笑說應該做成皮包背在身上,所以我應該對於動物毛皮「做出回應」,因為我是「公眾人物」。
每次遇到這樣的事情,總讓我哭笑不得。難道我是思想警察嗎?好奇之下打開那張已經幾乎完全被我忘記,在曼谷路邊隨手拍的相片,一看不得了,已經有兩個女生為此在留言板吵起來了,誰都不肯讓步,要是讓她們兩個在路上碰到了,應該會用高跟鞋踢對方,扯頭髮,弄得頭破血流罷?
既然已經不只是一兩個人的爭執,我也開始認真思考這個問題:「動物毛皮是否等同絕對的惡?」
鱷魚事件與蒙古包
同樣是動物毛皮,蒙古牧民使用自己豢養的牛羊馬皮革製作蒙古包、水壺、衣服等等,是否跟巴黎的貴婦身穿貂皮大衣去參加名媛派對,罪惡同等?
誰都知道,蒙古包有其發展、演變的過程,在狩獵採集時代,蒙古族住在窩棚裡,這種圓形拱頂的隱蔽窩以活樹為支柱,用樺樹皮覆蓋,製作簡單,便於搬遷時遺棄。隨著原始人類由採集向狩獵過渡,活動範圍越來越大,同時也把一部分食草動物逐漸馴養成家畜,出現了畜牧業的雛型。這就要求有一種便於遷徙的居室,於是窩棚之類的建築應運而生。到了狩獵時代向游牧時代過渡時,又由窩棚過渡到帳篷,帳篷用樹木做支架上蓋毛皮。進入畜牧社會,才出現了現在我們看到的毛氈帳,其形似天幕,用羊毛氈覆蓋。
所以,我們是應該規定蒙古包只能回復到用樺樹皮來覆蓋,還是應該立法規定從此蒙古包一律改用PU材質?
如果蒙古包因為有「歷史」,是「傳統」,因此不應該跟貂皮大衣等同視之,那麼我再請你想想,難道皮草就沒有歷史、不是傳統嗎?
不說歐洲,光看中國,以獸皮製衣相傳是商朝丞相比干發明的。到漢朝時,貂裘在皇宮內及大臣中間使用得很普遍了,侍從官員都用貂皮尾作為帽子上的裝飾品。到了清代裘皮服裝成了皇室貴族士大夫官職大小的識別品,例如:除親王、郡王外,不准穿戴黑狐皮服裝;文官要做到三品以上,才許穿戴貂皮製的朝衣,文官四品或武將三品才准許穿貂鼠皮服裝;五品至七品,只可以用貂皮做一點點衣袖、衣領及帽檐兒;八品九品以下的小官只許穿猞猁皮、白豹皮、灰鼠皮製成的服裝。凡去山海關寒冷地方出差的官員,則可以早故穿貂鼠皮襖。
所以,光是加入對「傳統文化的尊重」一項變因,我們的立場就很容易動搖了。
人間社會有互補關係,讓每個人可以盡力去發展自己專長的能力,去交換有必要但是不擅長的需求,生物的食物鏈當然也有互補關係,站在食物鏈上端的人類因為生理構造沒有禦寒的能力,所以冷的時候就要從食物鏈下端的動物取得脂肪、羽毛、皮毛禦寒,從生物科學的角度來看,並沒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
當然,禁用動物皮毛是一種主張,同時也是許多主張之一。
支持一個理念是可敬的,就像我支持反戰,但在支持反戰的同時,我也理解戰爭、資源爭奪是生物界非常自然的現象,並不否認我所支持反戰終極來說,不過是一種違反自然的主張,因此如果世界和平沒有達成,也並不會因此覺得挫敗,因為我知道,重要的是在理念宣揚過程當中,我們共同帶來思考、參與的機會,而不見得是最終那個遙不可及的「和平」金色果實。
我想問這些無論站在強烈反對動物皮毛的朋友,這樣的觀念,真的是自己深思熟慮的結果,還是受到像動物保護中激進派的「善待動物組織(PETA——People for the Ethical Treatment of Animals)」文宣的影響?世界動物保護風潮中的激進派雖不是主流,但他們卻用實際行動時刻提醒人們,去思考和處理人類文明發展和動物權益保護的關係,我是敬佩的。但是PETA成員可以在美國紐約時報廣場,身穿毛皮大衣喝馬桶裡面的水,呼籲人們抵製毛皮製品,你可以嗎?如果你做不出這麼激烈的動作,憑什麼有同樣激烈的主張?
反對動物毛皮之前,是否對於毛皮的整體產業鏈做足了功課,有清楚的瞭解?是不是所有的毛皮都是一樣血腥?哪些毛皮是像犀牛角那樣,取皮毛後其他部分就扔棄?哪些動物皮毛又是取用肉品的副產品?就算是同樣的一張毛皮,跟使用者本身的需求、心態也很有關係,一年只穿一次到時尚派對就束諸高閣,跟經年累月每天專著在西伯利亞酷寒的油田工作,也應該是完全不一樣吧?那麼我們要如何才能決定誰才可以,誰不可以?就算可以列出一個精細的使用核可標準,我們何等傲慢,憑什麼來決定別人的人生?
輕易做出一個過度簡單、絕對的結論,甚至可以理直氣壯要求一個陌生人去支持自己,否則就是不仁不義,是我們在激情下非常容易犯下的錯誤,除了反動物毛皮,反戰,還有素食主義,反核,反壟斷,反性別歧視,反使用塑膠製品…這清單無止無盡,所以當我決定貼上一張「反」的標籤時,總希望自己要能夠很謹慎,不然很容易就會變成「思想警察」,這是很危險的事情,而且未來有一天,當自己具備著更成熟的智慧,或是時代的演進帶來思潮的改變,自己熱血澎湃不惜生命換取的信念,到頭來竟然是錯的、不合時宜的,那不是很尷尬嗎?
對於剝皮的想像
你說你從未受到任何組織的影響,受到的是自己內心痛覺的影響,光是想像要被剝皮的動物被放進滾水裡使得皮肉分離,就無法忍受,這是不人道的!
「就算有人道的方式可以剝皮,這些被取用皮毛的動物也是逼不得已的吧!」你說。
這點我同意。無論是剝皮的還是被剝皮的,當然都是逼不得已的,為了樂趣而去剝皮的人,那叫做病態啊!
作家陳幸蕙曾經在一篇文章中說過,人類是唯一有屠宰場的動物。
「…有屠宰場,是因為人需要肉食。但我們不像其他肉食動物,要先獵殺才能飽餐一頓。在現代社會,人工養殖已取代傳統狩獵,宰殺亦有專人代理,那血腥痛苦、將生命變成食物的過程,我們看不到;從維持健康食慾角度言,屠宰場,其實是一種文明的設置。
我們確實很難想像,一個屠夫失業、屠宰場不存在的人間。畢竟全球人口七十億,欲人人皆成素食者,實不可能。許多人無肉不歡,是忠於他的動物性本能與美食品味,只要不過度消耗或浪費,便是無可議論的飲食選擇、必須尊重的個人自由。
但,能否?讓我們真正心懷感謝,且經由人道設計,讓所有奉獻生命成為人類盤中餐的動物,在生命最後,可以有免於痛苦怖懼的權利,可以懷一種微笑的心情,走得安詳?
如果屠宰場存在是必要的,我祈求,那是溫柔體貼取向的──安寧屠宰場、感恩屠宰場、人道屠宰場,與,慈悲屠宰場。」
2011年5月初,臉書的創始人兼執行長薩克柏(Mark Zuckerberg)在臉書上發表的一則近況動態說「我剛剛殺了一頭羊和一頭豬。」引來許多人的好奇、不解、反感等眾多回應。後來他接受《財星》(Fortune)雜誌電郵訪問時回覆,這是他給27歲的自己的挑戰:「要吃肉,就只吃自己親手屠宰的動物。」希望自己吃肉時不能忘記「有一頭動物為我而死」,並心懷感謝。於是他大部分時間吃素,吃肉則只吃自己親手宰殺的牲畜。
薩克柏還說,會有這個決定源於前一年在家烤乳豬時,很多朋友表示愛吃豬肉,但不願想像豬活著的樣子。他認為這樣「太不負責任」,因為人應該對自己吃的食物心存感謝。於是薩克柏決定親自向農牧業者學習屠宰動物,初次宰殺的是一隻龍蝦,之後還宰過雞、羊和豬。他表示自從親自宰殺自己要吃的動物後,他的飲食習慣變得健康許多,也對永續農業和畜牧有了更多了解。
但是光是基於對於動物被剝皮的痛覺的想像,就像討論魚是否有痛覺,這個問題顯然在中國爭論了好幾千年。在西方也爭論不休。有美國研究指出要有知覺才能夠感到痛,但魚沒有知覺。但是,英國的科學家對彩虹鱒魚進行研究,發現彩虹鱒魚在頭部等多個部分有被稱爲傷害神經元的傷害感受器(nociceptor),證明鱒魚、鱈魚等都擁有痛的感覺,魚不僅能夠感覺痛,而且還會對痛作出反應。
那麼螃蟹呢?2005年挪威食品安全科學委員會發表的報告認為龍蝦、螃蟹不太可能感到疼痛,其理由是它們的神經系統過於簡單,看不出有大腦,沒有感知疼痛的功能。但是在同一年蘇格蘭一個動物權利機構發表的報告則宣稱龍蝦具有感知疼痛的能力。
那麼和螃蟹同樣屬於甲殼綱十足類的龍蝦呢?
所有的動物,不管多麼低等,都在遇到有害刺激時有避害反射,甚至連單細胞的原生生物也能試圖逃離,單細胞生物連神經都沒有,顯然不可能有痛覺。科學家說,疼痛是一種內在感受,必須要有神經系統作為基礎,但有神經系統的動物,也未必就能感受疼痛。因為動物無法告訴我們它們的感受,當它們受到傷害拼命掙扎時,我們其實無從知道那只是一種無意識的反射,還是同時伴隨著痛苦的感覺。
比較起這些系統的科學研究,只是從個人的角度簡單地「覺得」這事不應該,就要大家來支持,這邏輯的確過份簡化了。但是,心很柔軟的人,能夠有機會去深入思考,是成長過程美好的一部分,也希望每個人把這種「痛」的同理心延伸到對於萬事萬物的疼惜。
但是,我還是不得不說,珍惜資源、避免浪費,應該才是重點,否則如何解釋蒙古牧民跟動物之間相互依賴為生的關係?難道我們心底不覺得如果強迫要求所有蒙古牧民,全部按照我們的主張採用PU來搭蓋蒙古包,生活當中也不准使用任何動物毛皮,會是一種非遊牧民族自我中心的驕傲嗎?人與動物的關係很珍貴,也很複雜,我相信不能抽離整個大自然的食物鏈來理解。
就像一位在電視媒體工作的朋友所說,我們出生在一個什麼商品都可以輕易被大量製造的年代,我們要做的應該是珍惜物品,珍惜身邊的環境,不管什麼都不要浪費,用牛皮做的也沒關係,當你成為這個皮件的主人時,要感念這個因此犧牲生命的動物,不要對不起牠,「所以錄完影,剩的便當我會帶回家做成炒飯吃,我不會覺得丟臉或怎樣,因為我認為這是愛護地球的表現。」擁有好幾件皮草的她理直氣壯說。
對於一個把這件事情想得這麼清楚的人,我們怎麼能夠責備呢?難道洋洋得意說自己不使用動物毛皮的人,無論生活上如何大量浪費人工合成塑膠製品,都還是站在公理正義的上風嗎?
邪惡的大藥廠?
同樣的道理,我也時常聽到很多人只要一提聽到「藥廠」兩個字,就覺得他們簡直是市儈的暴利黑道組織。但是,光有弗來明發現青黴菌(盤尼西林黴菌)是不夠的,1935年,正當「磺胺藥」風行世界時,英國牛津大學病理學系主任弗洛裡(Howard Walter Florey,1898-1968)和旅英的德國生物化學家錢恩(Ernst Boris Chain)合作,重複了弗來明的工作,證實了他的結果,並提出純的青黴素,成為盤尼西林,1941年給病人使用成功。這是第一次應用在臨床治療疾病上,在英美政府的鼓勵下,很快找到大規模生產青黴素的方法,美國大量生產製造,供應戰場上治病的需要。
如果這個世界從來沒有藥廠,就沒有可能大量製造救命的藥劑。
1944年英美公開在醫療中使用,1945年以後,青黴素遍及全世界。青黴素的發現,完全改變了人類與傳染病之間生死搏鬥的歷史,人類的平均壽命也得以延長。由於有了盤尼西林,第二次世界大戰才能減少受傷士兵感染病菌,因而降低死亡率。據估計,如果沒有盤尼西林的防治,那麼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和韓戰,因傷口受病菌感染而死的比率,會超過3倍以上!
對任何一家企業來說,營利是「本分」,若違反營利事業的常識,還算什麼商業?無論企業規模大小,也只是一個流動攤販。在同樣圖利的原則下經營,好商人跟奸商不同之處,不在於有沒有賺錢,而是有沒有意識到不需要將利潤「極大化」,以適正的價格,讓貨物流通有無。
在國際NGO工作這10多年來,每逢天災人禍,我總是第一線體驗到很多藥廠或企業,其實也很樂於幫助非營利組織,用捐贈的方式或是非常低廉的成本價格供應藥品,即使在相對富裕的臺灣也不例外。比如每年入冬以後是「輪狀病毒」發威的高峰期,因為感染輪狀病毒而出現嘔吐、發燒、水瀉等嚴重症狀的兒童患者,比平常增加3倍,更具威脅的是,輪狀病毒具高度傳染力,常造成嚴重的群聚感染,是兒福機構最害怕發生的事情,因為這種病毒不僅會在小孩之間傳染,更有可能擴大傳染給大人。如果能夠在嬰兒8個月大之前完成疫苗接種,就可有效降低孩子感染的機率。雖然市面上有「五價輪狀病毒口服疫苗」,但是這種疫苗昂貴,每劑需要臺幣2千元,正常需施打3劑,也就是一個嬰幼兒就要6千元,兒福機構根本無力負擔,美商默沙東藥廠於是捐出1千8百劑疫苗給天主教福利會約納家園、臺北市基督徒救世會社會福利基金會、私立藍迪兒童之家、臺北市愛慈社會福利基金會、桃園縣兒童緊急安置家園等5家弱勢兒福機構的600名弱勢嬰幼兒接種。
如果沒有藥廠投入新藥的研究跟發明,難道就會比較符合全人類的福祉嗎?
如果人類不使用動物毛皮,全部大量使用塑膠製品替代,難道這就是進步,更加符合動物跟人類的福祉嗎?
惹人嫌的基本教義派
所以真正的重點是平等合作,是互相尊重,是珍惜資源。否則任何一個美好的理念一旦變成「基本教義派」,就變得惹人嫌!
所謂的基本教義派,指的就是堅持一個理想,絕不妥協,而且對於達成這個理想的方法、達成的程度、達成的路線也都完全沒有商量的餘地,這才叫做基本教義派。
基本教義派並沒有什麼不好,因為他們通常也是鼓動歷史前進的推手。比如臺灣在戒嚴時期,因這種永不妥協的性格,極端的執著,所以只有這群人敢在街上示威,與憲兵警察對峙,敢反對當權者,也因此才能支持一群人去推翻舊有的體制,建立新的未來。基本教義派並不是洪水猛獸,雖然激進的語言,狂熱的行動,總是會引起保守派社會人士的不安,而招來批評,但這就是所謂的「大破大立」,沒有去衝撞體制,何以談改革未來。
只是基本教義派也有幾個很嚴重的問題。正如馬提(Martin E. Marty)和埃波拜(R. Scott Appleby)2002年1月在《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期刊中一篇名為「基本教義派的反思(Think Again: Fundamentalism)」裡面所說,「基本教義派」的內涵與特點是執守一種傳統的核心信仰,如果這信仰遭受挑戰,總會以激烈的方式反擊回去,認為在宣傳上採取溫和方式的人是懦夫,完全不考慮化解社會衝突的重要性。同時,他們挑選傳統中的「部分」理念做為最純粹並且代表信仰的「全部」,展現在儀式中(如國際組織「PETA」或「綠色和平」高調的抗議活動),基本教義派內部也會不斷的「純粹化」,不容許任何一丁點的動搖、改變、或是修正,結果是形成與多方人馬樹敵,除了與他們的立場全然對立者之外,更常不斷的「拋棄」稍微有一點點偏離終極理想目標的同志,任何站在中立、溫和路線,或是尋求替代妥協方案的人,都會被視為叛徒而遭到無情的攻擊,最後不是成員越來越少,就是幾乎沒有盟友,在民主化社會中自然而然變成永遠憤怒的少數。更糟糕的是,正因為基本教義派是如此堅持理想,毫不妥協,結果當外在時空環境出現重大的變革,比如說科技、知識、潮流的進步,讓他們原本堅持的目標或方法出現錯誤時,也很難承認錯誤、修正路線。
當然,基本教義派不是絕對的正義,也不是絕對的惡。在批評基本教義派之前,先想想誰能在第一時間跳上街頭揭竿起義,保護我們得之不易的自由?肯定是這些不願妥協的社會制度最後捍衛者。我在網路上曾經看到一個很傳神地比喻,說基本教義派像一包「放在餅乾裡的乾燥劑」,你也許不喜歡它,更沒有人會吃它,但是這一小撮不起眼的粉末卻能讓整包食物長久保存、維持美味可口,代表了人類在食品工業上的長足進步。
而當基本教義派在怒不可遏認為別人不理解、不認同自己的主張時,也不妨先想想,也許大家的目標都一樣,只是大家正走在不同的路上,用著不同的方法罷了,有必要為了藥廠賺錢,在臉書上開玩笑說鱷魚可以做皮包,或溫和主張反核要從減少個人用電開始,而爭得頭破血流,當一個身邊沒有朋友的討厭鬼嗎?
褚士瑩小檔案
他在國際非營利組織(INGO)工作已超過10年,其中在緬甸北部山區的有機農場計畫,已經進入第11年 (詳細請閱《到天涯的盡頭歸零》一書)
從23年前出版第一本書開始,已出版超過40本著作。
擁有荷蘭水手證,過去10年來,每年至少有10週在海上度過。
當他不在發展中國家和臺灣工作的時候,褚士瑩住在波士頓南方一個小島的海灘。
他從臺灣和泰國搭飛機前往歐洲或美洲時,都會擔任志工協助動物保護組織運送流浪犬到海外的新家接受收養。
褚士瑩崇尚健康自然的生活方式,愛好戶外運動,但是他不是素食主義者,也不是非有機農產品不吃的雅痞。不抽煙,不喝酒,最大的壞習慣是喝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