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系自從升格為法律學院以後,我們作了不少中長期規劃,但因院址一直未定案,故造成不確定的感覺。幸好近來因大家的努力及協助,特別是獲得學校方面的支持,漸有較明朗的規劃方向。目前研議及規劃中的遷院地點係辛亥路及復興南路交會口,國家發展研究所附近。而此一規劃也已經獲得校方原則同意。
我們希望與校總的資源能緊密結合,未來能建立「法律及社會科學園區」。這樣的願望,我們要感謝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於八十九年度第二次會議中就法律學院及社會科學院之遷院院址作出決議。決議中提到自民國七十一年確定法學院預定地之後,經過多年來的變化,法律學系升格為院,鄰近學院亦使用部分預定地,再加上保留綠地,可供建築之土地將不敷法律學院及社會科學院遷院之用。且法律學院與社會科學院研究、教學密不可分,需共同使用圖書設備資源,如二院址規劃於鄰近處,除上述資源可共用外,相關之公共需求、教室空間可共同規劃供全校使用,不但可節省建築經費外,並可有效使用空間;而司法官訓練所亦在附近,以期發展成為法律及社會科學園區。
未來作院區規劃時,將儘量保持原有綠地,如黑森林及資訊館、社會系館、新聞所館、電資學院館間之中央縱軸綠地,作公園化整理,以美化校園,並設計便利通行之景觀步道,以提供本校一個融合自然的人性化空間及休閒環境。決議中並指出,未來國際青年活動中心如不作學生宿舍時,應優先提供社會科學院及法律學院使用。所以,延宕近二十年的法律學院及社會科學院遷院案,在校方及院方達成共識之後,將會加速推動進行。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法律學院濃厚的人文氣息會和黑森林的自然景觀融合營造出另外一番不同的美麗風貌。
法律學院過去一年之中,為了整合現有優異的法律專業資源,除了原有的大陸法制研究中心及犯罪防治研究中心外,依照教授陣容及研究領域,另外籌設成立了公法、民事法、刑事法、財經法律、「社會與法律」及「科技與法律」等六個研究中心,期待結合學術與實務、國際與本土各方知識力量,組織研究團隊,從事相關法律專業領域之研究、教學及社會服務,充分發揮法律專業之教育及社會功能。尤其在本學期校務會議通過成立「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之後,如順利獲得教育部之同意,未來法律學院將可具有各研究中心所建立之專業資源,充分運用於新設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之上,使法律專業及研究活動,與其各學科及社會需求更緊密結合。
各中心任務與活動之舉辦方面,希望達到下列若干理想,即國內外法律問題之調查、研究及資訊的蒐集、提供,提出妥當的法制及政策之建議,並促進我國法律與國際之互動與調和,有助於我國社會之進步及發展。其目標為:
1. 整合研究教學資源
2. 結合研究教學與產業、社會實務
3. 提供政府法規及政策之參考建議
4. 培育法律專業及跨領域之法律人才
5. 提升法律研究與教學水準
對於推動研究中心活動之具體作法,我們希望能從事調查研究(研究跨學科之議題、參與政府、產業部門之研究發展活動、規劃重點研究群組、強化實證研究能力等)、舉辦座談會、研討會、出版刊物、發表學術研討會成果、建立網站與發行刊物、常態性展示中心的研究活動與成果、規劃法律學程、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對外交流(與相關學術研究機構進行跨學科、跨機構或跨區域之共同學術合作關係,以及交換學者與學生等)、接受外界之委託研究(例如針對財經、犯罪、傳播資訊、智慧財產與生物科技等問題規劃研究),以產業智庫方式對外進行合作計畫。
法律學院成立一年多以來,我們除了作上述努力以外,我們積極規劃及進行新的課程改革及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如法律課程及學術研究能結合我國本土的地區特色之外,趕上社會的變遷及國際化腳步。其中特別推動不同留學國(美國、德國、日本、法國等)背景的師資共同上課,以及跨科系或跨研究中心的合開科際整合之法律與科技課程(例如工程與法律、醫療與法律、生物科技與法律),希望使學校的師資及資源得以充分運用,引發同學對於新興法律議題的關心及研習。
未來我們需要繼續努力的地方相當多,擬推動之下列事項:
(一) 積極推動研究中心之運作
積極推動研究中心之運作,如先前所述,其硬體設備業已具備,組織亦已整合完成,未來最重要的是要提出整合型的研究計畫向國科會申請,及接受政府單位及專業機構之委託研究。擬定前瞻性的議題性研究計畫,希望每年每個研究中心至少舉辦一次大型的公開學術活動,共計有八場之多,以其研究成果領導臺灣法學發展方向。
(二) 配合國家考試實施三合一之型態,調整本系教學方式及教學目標
目前學校的課程設計趨於分散,其優點為授課內容紮實,但是真正要解決實例時,所須具備全方面的學科能力,有待綜合培養及訓練,未來國家考試的方向亦為實例綜合命題。若用原本紮實紮根的課程設計,學生較易欠缺綜合判斷之能力,故須與同仁研究探討新教學方法,此非短期可成,尚待長時間之溝通。三合一的考試重判斷分析,考驗同學全方面整合之能力,重視實體法與程序法之整合,故也使我們面臨法學教育方法的大變革!
(三) 研究生畢業流程之再檢討,包括整合論文研討會發表時間與形式;修正博士班研究生入學後之指導型態。
現在透過考試進來的研究生,程度皆十分優秀,但是第一年進來研究所的學生有很多都在準備國家考試,而學生學術論文的管考委諸於其指導教授,初稿完成後有一個論文發表會,有時也流於形式,常是邀三五好友來參加捧場,在日本,其研究所學生之論文研討會或論文發表會,學生莫不戰戰競競,研討會中之表現為其是否能畢業先作一挑戰,因而深具功能性。以後希望可以集中,舉辦一場盛大而慎重的論文研討會,由研究所全體師生出席,並先將題綱與摘要印出來發給大家,論文初稿於研討會中發表,並預計在國際會議廳中舉行,要畢業的話須趕在該研討會公開其論文,接受各方提出之質疑及解答。
(四) 鼓勵學生社團舉辦學術研討及交誼性活動以增進師生交流
現有學生社團和老師之間交流並不密切,未來將鼓勵其多舉辦活動以促進交流;其實研究所亦應有研究生之社團促進師生間接觸,故將鼓勵學生組織並主辦學術活動使師生打成一片地互為討論!
上述是近程法律學院的工作,盼望校友能惠予支持,使之順利推展。面對過去,我們一直致力於法規的研修與硬體設備之裝設,雖現初具規模,但需要努力之處仍多,尚有待本院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以及各方熱心襄助及推動相關工作,尤其在遷院院址確定,新的軟硬體設備,均需要學校及校友的繼續支持,以期法律學院不斷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