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起
臺大將於2028年迎接「百歲校慶」,並決定自2024年至2028年逐年選出臺大創校以來的「百大貢獻事蹟人物」,每年公佈約20件。
在2024.11.12公佈的24件「百大貢獻事蹟人物」中,「臺大法言社」等同學名列「18. 師生參與推動民主,促進社會發展」。身為1971年「臺大法言社」的創社社長(洪三雄)及《臺大法言》發行人(陳玲玉),倍感榮耀,並深受鼓舞。當年一起耕耘《臺大法言》的同學們,曾經付出的汗水與淚水,彷彿歷歷在目。
另者,2023年文化部公開徵選漫畫書並給予獎助,格林文化公司發行人郝廣才先生以《青春自由夢》一書獲獎,並於2024年11月出版。該書係用生動的漫畫描繪1970年代臺大學生運動的史實,以紀念當年在「戒嚴」體制下,臺大師生追求民主與自由的熱血情操。
基於上述因緣,吾人乃樂於簡述1970臺大學運的故事,和校友們分享難忘的回憶!
二、1970的時代背景
任何運動,都會有與它息息相關的時代背景。1970年代的臺大學運,當然也不例外。
(一)國內
1948年國民黨政府敗退臺灣之後,一方面為了抵抗中國共產黨,另一方面為了牢牢鞏固它在臺灣的政權,乃開始在臺灣強行施壓了38年的「戒嚴」統治。國民黨政府自創「戒嚴三寶」,讓臺灣人民長年處在「白色恐怖」的陰影和災難裡(圖1):
1.《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1948~1991
凍結憲法;中央民意代表不必改選而形成「萬年國會」;總統一任六年、可以「無限期連任」,並擁有「緊急處分權」,不待立法院的同意。
2.《動員戡亂時期懲治叛亂條款》1949~1991
被國民黨政府指控觸犯《刑法》100條內亂罪者,「唯一死刑」。此一條款,是戒嚴時期作為壓制政見不同者、懲治「異議」人士的殘酷手段,涉案百姓也一律受「軍法審判」。
3.《動員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款》
情報及特務人員、職業學生充滿社會、校園。隸屬「國防部」的「警備總部」不需經過正當法定審判程序,即可逮捕、拘禁、定罪「有匪諜嫌疑者」。
總而言之,當時的臺灣社會就是處在一個所謂的「非常時期」。軍、警、憲、特人員,隨時可以羅織「思想有問題」、「涉嫌叛亂」、「匪諜嫌疑」、「陰謀造反」等莫須有的罪名加諸於老百姓。在人人自危的情況下,長輩告知孩子的口頭禪是:「囝仔人,有耳無嘴」,根本不敢奢談「免於恐懼的自由」。
圖1:臺澎金馬自1949年5月20日起「戒嚴」
(二)國外
1. 阿爾巴尼亞連續多年,一直在聯合國大會提案,排除「中華民國」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在聯合國的代表權。
2. 1960年代末期,美國總統尼克森主政,「乒乓外交」開啟了友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中華民國」逐漸被邊緣化。
3. 中華民國的外交處境險峻,斷交國逐年遞增。國際地位孤立,「反攻大陸」無望,國家處在前途進退失據、人民居於安危四顧茫茫的痛苦中。
(三)導火線──釣魚台事件
1970年8、9月間美國政府聲明,「尖閣群島(鈞魚台列嶼)為琉球的一部分,並將於1972年隨琉球歸還日本」,引起海外華人群情激憤。
1970年底,美國的臺灣及中國留學生燃起了「保衛釣魚台行動」的烈火,從東岸開始,一直延燒到西岸。
臺大校園內,僑生貼出海報先聲奪人,接著許多社團也紛紛張貼標語、海報。校外則有兩次以僑生為首的小規模示威遊行。在大勢所趨之下,臺大課外指導組於1971年4月16日下午7時,在校總區體育館集合全校班代表及學生社團負責人召開「保衛釣魚台」座談會。
政府在領土主權所表現的軟弱無力,以及代聯會面對國家大事所展現的消極被動,成為上述座談會學生代表交相指責的焦點。
「臺大保衛釣魚台委員會」最後在議論紛紛、一呼萬應下意外成立。同年4月20日下午7時,在校總區體育館舉辦了「國立臺灣大學保衛釣魚台委員會」成立大會,選出15位常務委員(有錢永祥、洪三雄、張晉城、宋漢生、李大維、張台雄等人),並修正通過由洪三雄、張晉城起草的「章程草案」。常委會中也公推宋漢生擔任主委,後由張台雄續任。
保釣會成立後,曾舉辦釣魚台問題座談會、邀請外交部長周書楷蒞校演講、發表聲明及對美國的抗議。但最具歷史意義的一件事,就是1971年6月17日臺大學生的「617示威遊行」。
戒嚴時期,「示威遊行」是天大地大的事。因此,保釣會「617示威遊行」應是在校方與政府有關單位經過相當艱辛的協調之後,才被核准的。臺大同學當天在傅鐘下集合,9時搭遊覽車前往位在北門口的美國大使館。宣讀及遞交抗議書之後,從忠孝西路遊行到中山北路、農安街口的日本大使館,也是宣讀及遞交抗議書。隨後全體同學轉至林森北路搭乘遊覽車回臺大。
在平順有序卻情緒高昂的氛圍下結束了遊行。(圖2)
1972年5月22日「臺大保釣會」突然在《大學新聞》刊登啟事,宣布「保釣會解散」,主任委員對外沒有任何說明。師生一陣譁然,卻莫可奈何!
圖2:「617示威遊行」在忠孝西路
(四)保釣運動的激勵
「保釣會」成立之初,法代會同學在不斷討論和評估之後,就不預見它會有什麼傲人成就。因為:
一則委員會成員來自各學院、各社團,有激進的僑生,也有內斂的本地生。屬性不同、成見各異,勢難凝聚共識以推動會務。
二則領土爭議涉及國力強弱及複雜國際關係,絕非小小學生社團能有所作為。
因此,如何善盡知識份子的責任?如何在國家面臨內憂外患之際,站出來為社會做點有益的事?在當時便成為眾所關注的議題。畢竟「大學是社會的良心」,當國家處境陷入困局以及政府施政屢暴盲點,都有待身為大學生、且沒有政治包袱的我們,站出來貢獻一己之力。
政治意識和社會意識的覺醒,一時之間因釣魚台事件而激勵了知識分子的省悟。「保釣會」不能做的,「臺大法代會」來做!保釣會未能說出的,就由《臺大法言》來發聲!
因此,「法代會」和《臺大法言》就自告奮勇,挺身而出為苦難的時代,承擔知識分子尋找國家未來出路的重任。
三、《臺大法言》揭開言論報國的學生運動
(一)重整編輯群
1971年6月5日,《臺大法言》著手重整編輯組織及主筆陣容、重訂「合法直言」的言論方向後,在這一期刊登了兩篇沒有送給訓導處審稿的文章,以試水溫:(圖3)
1.〈新聞自由與學校審稿制度〉 作者張晉城
張晉城曾任《大學新聞》社社長。此文從新聞自由的觀點切入,批評學校刊物審稿的謬誤,並要求廢止學校的審稿制度。
2.〈大學生的曙光〉 作者王復蘇
醫科的王復蘇想要競選全校「代聯會」主席。他藉這篇文章喚醒知識分子的覺醒、戳破政府偏安的迷失。同時也為角逐主席之位暖身。
圖3:《臺大法言》第八期起重組編輯團隊
(二)1971年9月5日革新版第九期
1971年新學期伊始。9月5日出版的《臺大法言》革新版第九期以〈對學校開刀、向社會進軍〉一文代「編者的話」(圖4):
1. 正式宣告《臺大法言》以「學生輿論」自命。
2. 放棄學校每學期200元的補助,自行籌錢將《臺大法言》從月刊發展成半月刊,每期從出版2千份改成出版1萬份,並向全校6個學院發行。
3. 身為學校的一份子,也是將來社會的新血輪,我們要負起神聖的使命――在現實環境中「革命怪現狀、爭取新氣象」。
圖4:《臺大法言》第八期宣示:「對學校開刀、向社會進軍」
(三)1971年9月20日《臺大法言》革新版第十期
1. 開天窗:第三版有一篇「校友」胡卜凱自費城寄來的文章〈知識份子的責任〉,校方審稿後不准刊登,簡單的理由只說「這是校外來的文章」。我們相當不以為然,就在版面上開了一個「天窗」以示抗議,並記載:「本文奉『上級』命令禁刊」。沒想到出刊之後,一時洛陽紙貴,各個學院的同學紛紛來索取這一篇沒有刊載的文章,以窺真象。(圖5)
圖5:《臺大法言》第十期開天窗
2. 以〈新儒林外史―事務處•出誤事〉為題撰文
批判法學院「事務處」的權力傲慢、官商勾結以及學生借用場地還要付加班費的惡風,開始「對學校開刀」的第一步。
3. 法律系居然和理工科系一樣,每學期註冊都要繳交「實驗費」,可是法律系事實上並沒有「實驗課」。針對校方長年以來無人敢置喙的陋規,《臺大法言》便以〈無「實」、不「驗」、有「費」〉為題,為法律人身受其害之冤屈,作了不平之鳴。
(四)主張「民主辦校,教授治校」
1971年10月4日《臺大法言》第十一期,刊登二篇文章:
1.黃台生的〈民主辦校,教授治校—兼談學術自由〉。
這篇文章借引蔡元培擔任北京大學校長時,開風氣之先而在北大實行「民主辦校,教授治校」的新觀念與新方法。闡述此一教育制度上的民主與教學上的自由,促成了當時北大的學術成就達於鼎盛。(圖6)
蔣夢麟《西潮》一書,對此盛況有耐人尋味的描述:
「學術自由、教授治校以及無畏的追求真理,成為治校的準則。學生自治會受到鼓勵,以實現民主精神」。
圖6:《臺大法言》第十一期主張:「民主辦校、教授治校」
事實上,當時臺灣是在「掛民主招牌,行極權統治」的狀態下興學辦校,「政治正確」高於一切。有名的自由主義學者殷海光,本來在臺大哲學系任教,卻因主編《自由中國》批了當局的逆鱗而被迫停止授課,從此無法教學。《大學雜誌》社長陳少廷,本已接到臺大發出的教員聘書,卻也在情治機關嚴重關切下,「自動」繳回聘書而無緣站上臺大講台。
圖7:《青春自由夢》書封,2024年11月出版。以漫畫描繪1970年代臺大學生運動史。
2.另一篇文章〈從教育獨立的一面看教育與政治〉,則以臺大的教育獨立為例,直指黨、團介入臺大代聯會主席選舉以及在新生註冊程序中設站「吸收新黨員」,抨擊諸多政黨(當然是國民黨)躍然於杏壇上的怪現象。(待續)
洪三雄小檔案
1949年生,臺灣彰化人。
1970年任臺大「法代會」主席,1971年主持《臺大法言》,推展臺灣第一代學生運動,在戒嚴體制下追求自由、民主、法治,著有《烽火杜鵑城-七O年代臺大學生運動》一書。
長年從事金融專業,曾任台南區中小企銀(現京城銀行)駐會常董暨國票金控、國際票券、國票證券三家公司董事長。現已退休。
業餘愛好文物、藝術之研究蒐藏,曾任寒舍董事長(1986-1989)、清翫雅集理事長(2009-2010)、中華文物學會理事長(2007-2010)。編著有《唐卡之美》、《藏佛之美》、《竹刻之美》、《雕漆之美》等書。
始終熱心公益,曾多年擔任陳文成文教基金會、殷海光學術基金會董事。現為紙風車文教基金會、快樂學習協會、普門仁愛之家、臺灣亞太發展基金會董事暨雙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陳玲玉小檔案
1951年生,1969年上臺大法律系。1971年任臺大法代會主席,為「爭自由、保民主、尊人權」舉辦三個座談會,及「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辯論會,突破現狀、衝撞體制、開創未來。其間曾遭申誡及記過,但深受韓忠謨院長及張德溥訓導長愛護。1979年取得臺大法律碩士。
2003年《天下雜誌》評為「臺灣最有影響力的20位女企業家之一」。2005年臺大出版《臺大群芳》列為12位臺大傑出女校友之一。她著有5本法律書、5本家書。
2019年國家人權博物館出版《尋找一株未命名的玫瑰──記憶、白色恐佈與酷刑》乙書,將「洪三雄和陳玲玉所引導的1970年代臺大學生運動」,列為歷史記憶之一。
1974年起執業律師,迄今50年。目前擔任Baker & McKenzie(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的榮譽首席顧問。基於「對人有幫助,自己活著才有意義」,她樂於公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