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校友會自民國51年即由許多熱心校友,在徐故行政院長慶鐘學長領銜下成立,並擔任理事長。經歷邱理事長仕榮、許理事長森貴等學長相繼維持,迄至民國78年新人民團體法修正公佈施行,因未依規定辦理登記,以致隨同台北市其他180幾個相同性質組織被市政府令撤銷,但對於校友聯繫工作,在盧啓華、溫文昭、許森貴等幾位學長大力支持下,並未中輟。
民國82年間經多位資深校友開會集議,決定敦請辜振甫學長依法重新申請,於民國83年正式獲准立案,辜學長並經選舉當選為台北市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第一屆理事長,民國86年任滿改選結果辜董事長當選連任。
以台北市校友會為基礎,依法推動成立全國性校友會,在前年即已著手進行,辜理事長特別請託本會文化基金會許董事長文政,進行成立臺灣省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乃先籌組各縣市校友會;其中台中市、台南市、彰化縣、屏東縣四縣市已有校友會組織,並有聯繫校友活動,許學長重視所託,於是經過兩年不斷努力,跑遍南北縣市,終於相繼成立了宜蘭縣、基隆市、新竹市、桃園縣、台東縣、花蓮縣、台北縣八個縣市,從各縣市籌備會之參與到會員大會之召開,莫不親自到會,許學長確是不負所託,繼11縣市成立校友會之後,復勤跑台中中興新村臺灣省政府社會處,申請成立臺灣省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於民國86年6月臺灣省校友會獲准立案。
辜董事長、陳校長及與會校友合影,1988年11月14日於校友會館校慶酒會。(攝影/林秀美)
台北市、高雄市和臺灣省校友會成立後,11縣市先後已告組成,於是向內政部進行全國性校友會申請,經過規定程序乃於86年12月正式奉內政部核准成立了中華民國國立臺灣大學校友總會。經召開會員大會選舉辜振甫學長為總會理事長,兩位副理事長則分別由臺灣省臺大校友會許理事長文政及高雄市臺大校友會郭理事長廷鐘兩學長當選。
校友總會、省校友會及縣市校友會為十四萬臺大畢業校友組織了活動機制,將來遍佈全國校友將可因地制宜的參加其居住所在地縣市校友會作聯誼活動。
校友總會經設有四個委員會為會務發展、財務、研究以及服務委員會,自民國88年起已擬妥工作計畫,由各委員會進一步擬定細節並負責推動計畫內容,使將來展露臺大人的活力與團結力,共同努力並回饋母校,支持母校校務的創新和發展。